就业协议书、推荐表使用重要提示
各位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签约后用人单位、学校就业办、学院、毕业生各留存一份),毕业
生需在签约后一周内将就业协议书一份交学院,一份交学校就业管理办。
2、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原则上遗失不补。
3、就业协议书复印、彩印均无效,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也将给予处
分。
4、就业推荐表每人一份,原则上原件只能给签约单位,若其他单位需要毕业生可复印后交
给单位。
5、若毕业生需申领第二份就业推荐表需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盖章。
6、保送研究生、委培毕业生不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保研学生若放弃保研或未
保研成功可在10月30日前由学院统一申请到就业办更改信息领取就业协议。委培学生需在11月1日—15日期间到就业办登记委培单位信息由学校统一派遣。
《就业协议书、推荐表使用重要提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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