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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做好公安交通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3 05:29: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如何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

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微信又悄悄渗透了公安交管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网络交流最大的应用平台。交警微信是现代信息社会的重要产物,其意义在于交警部门通过树立现代化宣传理念,与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参与者借助网络、微博、QQ和微信等新媒体主体作用,畅通公共沟通的渠道,发布信息、互动交流沟通工作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现代信息社会的迅猛发展,新媒体微信时代的到来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在履行好自己的职能的同时必须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与方式,公安交警部门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合理有效地应用微信平台,将会在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及有效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微信作为新媒体类型的一种,在实际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微信平台在交通管理工作的意义

微信是腾讯公司推出的一款即时语音通讯软件,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平板和网页快速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包括表情)和文字。基本功能有聊天、添加好友和实时对讲机功能,是目前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由此可见,微信在人民群众的活跃度和影响力上何其之高、何其之广。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公路路网构建的全面铺开,人民群众对平安交通、法治交通的期待和需求越来越高,单一的传统交通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和未来道路交通发展趋势的要求,如何更好地创新交通管理模式、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是摆在人民交警面前的一道严峻的课题。微信作为一个受众面如此之广、活跃度如此之深、影响力如此之远的新媒体,交警正好可以把交通管理工作的内容借助这个平台加以推送,与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参与者互动、交流、沟通,全力打造信息共享、反应迅速、整体联动的微信平台。进一步化解了交通管理者与参与者之间的矛盾,加大了交通安全和真情为民服务的宣传力度,为广大司乘人员答疑解惑,为全社会了解、理解和关心、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微信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特殊作用

(一)出行道路上的“导航仪”。

随着公众出行条件的日益改善,人们对交通路况信息的需求越来越频繁和迫切。时下,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便于携带的无线网络和手机终端,登录其关注的交警微信平台,查看和咨询即时出行信息已经成为重要和便捷的获取渠道。各级交警部门顺应这一实际需要,利用交警微信平台及时在线发布天气情况、道路通行状况、实时拥堵路段信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通行信息,并在道路发生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封闭施工等需要交通管制时,第一时间在交警微信平台上发布绕行提示,为公众出行进行有效的引导,正在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交通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普及的“展览馆” 交警部门可以用微信开辟宣传专栏,发布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展示交通宣传图片、播放交通安全视频、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知识,讲解驾驶技巧和车辆维修保养知识等丰富内容,吸引网民积极关注和交流,从而引导大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这种新颖的宣传方式与传统单一乏味的宣传方式大为不同,借助微信的信息传播优势,不仅宣传受众广泛,形式生动活泼、喜闻乐见,易于群众接受,且宣传成本低,不受时空或者天气的影响,效果显著。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连心桥”

首先,过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往往都是进行单方面、权威化、等级化的信息灌输,而公民个人想要公开发表意见或者反映问题必须经过很多“中间环节”,制度上的壁垒不仅延缓了信息的传播速度,而且会使原有的信息逐级缩水,致使民意表达不畅,这一点已经无法适应当今社会对信息对称的迫切要求。而公安交警微信以其即时、互动、直接的独特优势拓宽了信息沟通的渠道,以开放的姿态直面社会公众,全面直接地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让公众的意见诉求有了合理有序的表达渠道。其次,警民之间的“零距离”沟通交流,在“聊天”、“拉家常”,你一言我一语的交流互动中解决有关问题,既用人性化亲民化的良好态度让公众感到警民之间的平等,又以知情权的充分保障使公众感到其话语权受到尊重。借助交警微信这一平台,用真诚去打消疑虑、平息抱怨,改变刻板印象,增进警民之间的价值认同和信任理解,凝聚人气、赢得民心,塑造亲民服务的警察形象,扩大影响力,最终树立公安机关强大的公信力。

(四)涉警舆论引导的“风向标”

微信作为一个大众沟通交流的平台,自身在监管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加之准入门槛低带来的用户自身素养的参差不齐、在信息传播上一味追求速度,忽视真实性的弊端,使得网络发言权难免被滥用,不实信息大肆传播。在实践工作中,个别网民刻意在涉警问题上寻求“炒作”和轰动效应,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和言语等进行大肆渲染,将一些孤立事件或者个别行为进行扭曲误导,煽动社会不良情绪。对此,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果畏惧退缩、避而不谈,反而给了谣言进一步滋生的宽松环境,我们必须打破原有被动的涉警舆情管理方式,积极敏锐地抢夺网络话语权高地。在利用传统平面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同时,我们的公安交警微信应当迅速、真诚地回应公众对事件的热烈关切,发挥其传播交流的独特优势,让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处理进展和公安机关所做的工作,打压谣言传播和炒作的空间;并对网友提问和评论进行回复和正面引导,进而打消公众疑虑,最终使谣言无所遁形。

(五)展示警务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的“T型台” 一方面,在交警微信平台的日常维护中,应当把展示交警风采和发布交管工作动态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引入“交管文化”这一理念,不断丰富其内涵和表现形式,拓展各项功能,如开设“交通动态”、“执勤日记”、“违法曝光台”、“交警风采”“交通事故案例评析”等微信平台板块,努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在塑造良好形象的同时,感染和影响广大网友,使他们在理解和认同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增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可以利用微信平台宣传正在开展的警务活动,邀请广大网友参与话题讨论,积极解答他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倾听群众心声,征询群众的意见建议,用真心真诚去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和好评。

(六)便民利民的“服务站”

利用交警微信平台可以进一步落实和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将涉及的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驾驶资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以文字、图片、音视频文件等形式公示在微信平台上,便于网民查询了解,方便业务办理。还可借助微信平台开展“驾驶证审验提示”、“车辆检验提示”“失物招领”等服务项目,真正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七)执法直播,营造声势的“传声筒”

交管部门可以利用微信平台,对“酒驾”、“三超一疲劳”等正在进行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微信直播、跟踪报道,利用微信的传播交互特点,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扩大整治的影响力,以教育公众知法守法,震慑那些妄图违法的不法分子,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际效果。同时使广大网民足不出户,只需关注警方微信,便可了解整治行动的动态和新闻,真正成为他们参与互动、随警作战的“千里眼”。

(八)获取信息,听取建议,改进工作的“顺风耳” 交通管理实践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往往是公安交管部门最为复杂和头疼的工作之一,而交警微信同样可以发挥其优势,助以一臂之力。我们可以把案件情况发布到微信上,同广大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广集民智,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和破案线索,对开拓侦查思路、减轻摸排工作量、确定侦查方向大有帮助。在追逃阶段,还可利用微信发布通缉令、悬赏通告或者以微信特有的亲民化、网络化口吻,规劝感化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其次,可以在微信上发布交通违法举报热线,以群众工作的方法,鼓励和引导广大网友利用DV、相机和手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为交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提供了第一手证据,如对备受关注的客车和校车的超员违法行为的举报。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交管部门警力不足的缺失,有效地打击了隐蔽和难以监管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交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微信听取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建议,例如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信号灯配时、设臵行人过街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等。还可接受投诉监督,促进整改落实,推进我们交管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三、微信公众平台存在的几个弊端

(一)宣传对象有局限性。微信宣传的对象是指本身是微信用户同时还关注了微信平台的群体,否则将无法接受相关信息,这就意味着不是微信用户的人群就不是宣传对象。例如像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使用微信的屈指可数,因此微信宣传对于这一群体基本没有任何作用,这样就造成了宣传上的一个漏洞。因此作为宣传人员就要“特殊事情特殊对待”,既要用好新媒体同时要创新宣传思维,不忘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坚持多形式、多渠道、无死角宣传。

(二)宣传效果不如人意。目前,微信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我国用户最多、增长最快、影响最大的网络交流工具之一。各类微信公众号爆炸式增长。很多时候我们费尽心思整理出来的资料放到平台上,阅读人数较低,难免会有些灰心丧气。所以想在公众号的“海洋”里吸引社会大众的注意力,提高微信的关注度,我们需要精心运营,创新宣传思维,不断提升影响力。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打赢“微交管”这场“战斗”。

(三)宣传质量有待提高。因受监督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等因素的制约,宣传人员无法抽出更多的时间、投入更大的精力发布新颖独特的宣传信息,有的大队微信公众平台传播效率低、传播效果差,甚至存在“僵尸微信”,因此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人员应该端正心态,认真对待工作,用心挖掘精心准备,每天“按时、按质、按量”推送信息,全力提高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质量。

四、加强当前微信建设的途径

(一)坚持群众路线,树立服务理念

新时期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正在顺应时代需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进行转变,包括了每个部门和民警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形式的转变,其实质是政府行政治理方式的转变和行政价值的演变。而公安微信作为政务微信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积极参与微信问政大背景下,产生的创新性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安交管工作以微信为平台,以服务精神为内涵,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崇尚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导向,倡导公平正义才是其真正的价值追求。

(二)完善机构和制度建设

公安交管微信在整体的公安交管工作中只占很“微小”的部分,但其在对外宣传和舆情引导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安交管微信要想长远发展,必须建立长效机制,理顺组织架构,明确职责权限和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队伍,落实办公条件和专用经费,把公安微信工作纳入到公安日常工作中来。在制度建设方面要研究制定《公安交管微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明确公安交管微信的性质、宗旨和工作内容,明确其层级关系和协作方法,对微信的使用维护、办理程序、回复要求,信息上报与处理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并在实践工作中加以修订和完善。

(三)打造高素质的人才团队

实践中各级交管部门的微信,极少有经过相关培训的专门人员来负责维护管理,往往都是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的民警进行兼管。而微信的交流特性和其复杂的受众群体,决定了简单的单向信息传播方式显然无法适应受众的互动需要,这也就要求微信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优良的素质、过硬的公安业务工作知识,极强的语言组织能力、高超的沟通技巧和微信运用技巧。因此微信的建设和发展,急需储备和培养一支具有新闻敏锐性、较强文字能力和网络应用能力的微信人才团队进行智力支撑。可以考虑在公安教育培训工作中将“微信”这一全新课题列入民警培训课程,讲解相关知识,使广大民警掌握其规律和技巧,以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

(四)强化内部管理

公安交管微信应当首先加强源头管理,对基层单位开设的微信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对民警以真实身份公开的微信也进行备案,来确保公安交管微信的组织性和严肃性。其次,应当制订微信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转的办法和一套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严格规范发布内容和回复办理制度,做到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回复网友提问,有问必答,有办理有监督。

(五)加强内容的严谨性和风格的多样化

网络语言表达不同于我们现实中的语言表达,时空阻隔,身份虚拟,主体素质参差不齐,各种情绪宣泄和诉求表达,只追求表达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不顾及精确性和严谨性,因此网络语言表达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公安微信是代表公安机关在开展工作,公安工作的正式性和严谨性决定了公安微信语言的正式和严谨,但这一点与公安微信语言具有的真诚待人、平易近人和幽默诙谐并不矛盾。公安交管微信要善于搜集丰富的发布内容,创新多样化的发布形式,秉承一贯的亲民风格,既要避免古板老套“宣传味太浓”,又要避免高高在上“打官腔”,要做到微信内容新颖,贴近实际而又严谨可信。

充分发挥微信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我们在建立微信平台的同时,更注重于互动、交流、沟通,畅通公共沟通的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但微信平台在交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同样受到角色定位、功能发挥和虚拟网络等方面严峻挑战。如何有效发挥微信平台在交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同时有效规避其缺陷,是值得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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