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中学教学目标考核方案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一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实行教学质量学期目标考核。
一、考核目标的确定
考核目标按2013—2014第一学期班级的平均分和及格率两个主体指标来确定,具体目标如下:
1、平均分:平均分低于20分(含20分)的提升8分;平均分在21—50分的提升5分;平均分在51—70分的提升2分;平均分在70分以上的保持成绩。
2、及格率:及格率低于10%的提升10个百分点:及格率大于或等于10%小于20%的提升8个百分点:及格率大于或等于20%小于40%的提升5个百分点:及格率大于或等于40%小于60%的提升2个百分点:及格率大于或等于60%的保持成绩。
二、奖惩办法
1、完成教学质量目标任务的,绩效考核中工作成效计满分,超目标任务的(按平均分的50%、及格率的30%、优分率的20%计算),超1分绩效考核中工作成效加1分,年终评优晋级优先。
2、完不成教学质量目标任务的(按平均分的50%、及格率的30%、优分率的20%计算),差1分绩效考核中工作成效减1分,不能评优;如果成绩位次下滑到全县后五位的绩效考核中工作成效计“0”分;连续两次完不成教学质量目标任务且成绩居全县后五位的绩效考核计“0”分并作转岗处理。
3、教学目标按目标年全县的平均成绩同上期全县平均成绩作为参照系数。
长顺县白云山中学
2014年3月
《白云山中学教学目标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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