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检验规定
1.目的
对所有购进的包装材料进行规定的检验,确保投入使用的包装材料符合设计和产品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外销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的验证。
3.职责
3.1 生产质量科负责对购进包装材料的检验和验证。
3.2 总厂生产部负责对包装材料规格和文字等方面的确认。针织品销售公司负责对包装设计颜色进行确认。
4.工作程序
4.1 生产质量科根据经审批后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4.2 包装材料到货后,由保管通知质检员进行尺寸、规格、数量、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如需经生产部和针织品销售公司确认的,必须进行确认。验收合格后,由质检员通知保管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4.3 检验不合格产品按>处理。
4.4 对有特殊要求的包装材料按特殊要求进行验收。
5.包装材料验收范围的规定:
5.1针织分厂:内销用纸箱、纸板、打包带、胶带、苯板块、花边、松紧带、缝线等。外销所有的包装材料及商标、吊牌等。由生产质量质量科科长签字后办理入库。
5.2 生产部:除针织分厂确认入库以外的其它包装材料按4.2执行。
《包装材料检验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