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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生协议书(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0:44: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出国留学交换生协议书

湖南科技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印制

甲方:湖南科技学院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留学人员)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

性别: 学号:

现就读单位(院系、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邮箱: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 (国家) (国外学校中文名称)所签订的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前往 (国家) (国

外学校中文名称)进行交流学习,专业为 。交流学习期限从

年 月 至 年 月 。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交流学习的帮助;

2、对乙方的出国交流学习申请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服务;

3、为乙方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保持与乙方及乙方出国交流学习学校的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出国留学情况通知其在湖南科技学院所在的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一条所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

2、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出国交流学习的各项规定;

3、抵达 (国外学校)后十日内向中国驻 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出国交流学习

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在出国交流学习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 (留学国家)交流学习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到达 (国外学校)20天内,向甲方报告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6、督促 (国外学校)在交流学习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乙方按规定应在 年 月完成交流学习项目并回校继续学习。

8、支付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9、按时交清甲方学费等相关费用(含学籍续存期)。

第四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擅自变更交流学习国家和交流学习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

2、因乙方原因,出国交流学习期间终止国外学业提前归国,甲方只对所学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进行认证,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教学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出国交流学习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 (国外学校名称)人员或财产一定程度上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该校的损失、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六条 所有交换生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并向湖南科技学院交纳保证金人民币整 。乙方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返校后,持相关票据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保证金全额退款手续。 第七条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九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学生所在院系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地 点: 湖南科技学院 地 点:篇2:交换生管理规定

xxxxxx国际交换生暂行管理规定

一、宗旨与目的 1.国际交换生是指基于校际合作协议而在我校与国外院校之间互派的学生,分为派出交换生与接收交换生两类。 2.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是我校教育国际化的客观要求,是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3.通过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大力促进我校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

二、管理机构

1.国际合作交流处为国际交换生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2.教务处主要负责国际交换生的课程选修、学分转换及学籍的审定。 3.国际交流学院主要负责接收交换生的日常管理及汉语教学。 4.各学院主要负责派出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并报教务处审批及接收交换生的专业教学。

三、派出交换生

(一)学生选拔

1.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我校每年与国外合作院校的合作协 -1-

议的内容,确定本年度派出交换生的学生数量和专业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并负责组织推荐选拔。 2.如果派出交换生是基于我校有关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对口学院之间的合作,由我校派出学院负责推荐选拔并按学生层次报教务处审批。 3.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4.派出交换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 我校在籍的本科生,或符合我校与国外院校合作协议规定的我校在籍其它学生; (2) 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3) 符合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语(英语或交换国的语言)能力优良; (4) 学业成绩优良,派出交换生的必修课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 (5) 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6) 具有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交给学校的各项费用。 (7) 教务处将审批合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学生,并书面通知相关学院,同时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处备案,填写《xxxxxxx在籍学生因公(私)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5)。 5.各有关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联系,获取有关申请材料, -2-

并将我校派出交换生填写的出国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 6.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将我校派出交换生的申请材料邮寄给国外合作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转交有关学生。 7.派出交换生的具体工作流程按照《派出交换生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执行。

(二)学籍、学分管理 1.学校保留派出交换生出国学习期间的学籍。派出之前,学生及其亲属必须与学校签订《赴国外学习协议书》、《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赴国外学习协议书》、《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样式见附件2)。学生在国外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逾期不归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分互认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务处的相关规定办理。 3.出国前,派出交换生应填写《交换生学分互认课程申请》,确定在对方学校欲选课程,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同意后,再报送教务处审核。 4.派出交换生出国学习期间所修科目的学分,需经各学院及教务处审定后方可予以承认。派出交换生出国进修时间将记入修业年限。 5.派出交换生在国外学习所取得的各科成绩,应于对方学校每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由该校密封寄至我校相关学院。派出交换生填写《交换生学分互认审核申请》,我校各学院按照学分 -3-

互认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务处进行成绩登记。

(三)境外管理 1.派出交换生所在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交换生工作,并指派教师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负责交换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2.派出交换生到达国外驻地后,应于一周内将国外住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和所在学院指定的联系教师。 3.派出交换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定期向所属学院汇报在外学习和生活情况;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事情应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机构和学校报告。 4.派出交换生应当在赴国外学习期满后15日内向所在学院报到,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国际合作交流处。

四、接收交换生 1.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我校每年与国外合作院校的协议内容,确定本年度我校接收交换生的数量和专业要求,并负责安排落实接收交换生的学院及接收交换生需修读的课程。 2.如果接收交换生是基于我校有关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对口学院之间的合作,由我校接收学院负责该项目主要课程的组织教学和管理。 3.各有关学院负责联系国外合作院校,落实接收交换生的 -4-

来华细节,并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接收交接生来华的有关材料,由国际合作交流处统一发放入学通知和签证通知。 4.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安排所有接收交换生的汉语课程的教学,各学院负责非汉语专业课程的教学。

5.国际交流学院统筹我校所有接收交换生的来华手续、日常管理与教育。 6.接收交换生的具体工作流程按照《接收交换生工作流程图》(见附件3)办理。

五、项目促进 1.学校在国际合作交流处账户下设立国际交流基金,国际交换生项目的有关费用由该基金代管、支出。

2.学校从国际交换生项目学生所缴学费中提成10-15%,作为该项目的基金。 3.在对等的前提下设立奖学金,鼓励更多的交换生来我校学习和交流。

六、有关费用

1.对于国际交换生的学费,学校实行对等互免的原则。 2.我校派出交换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仍需向我校交纳学费。 3.在等量交换、学费全免的情况下,我校派出交换生应当在出国前支付该项目规定的费用,用于对方交换生在我校的学费及相关费用的支出。 4.对于来自某些经济不发达国家的国际交换生的费用问 -5-篇3:2016年天美公立交换生协议-哈镭教育 2016年美国公立高中交换生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邮编:710061 电话:029-62918273 传真:029-85213627 乙方 :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一、项目合作概要 甲乙双方合作组织15-18周岁的中学生赴美进行为期一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学习期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学校为美国公立中学,住宿地为美方当地家庭或国际学生公寓。

甲乙双方就合作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等细节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全面、完整、真实的介绍和解释交换生项目的一切环节和细节,并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文字、图片或音像数据等);

2、为乙方开展项目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为乙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协助乙方审核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制定合同、组织eltis考试、协助乙方完成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资料准备与签证面试培训;

4、为乙方符合项目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提供项目录取通知书;

5、为乙方符合项目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美国国务院颁发的赴美文化交流邀请函(即:ds-2019表);

6、为乙方符合项目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一学年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保险额度按照美国国务院对国际交换生的有关规定制定;

7、指导乙方制定与学生签订的相关协议。

8、为防止申请人滞留美国,降低甲方项目操作风险,维护甲方机构信誉,申请者可能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归国保证金,甲方根据申请人所处地区、家庭状况等综合情况决定申请者应交纳归国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学生的保证金应交予甲方,在学生归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保证金归还学生。若学生在签证过期后仍未回国,则视为非法滞留,甲方将没收该申请所交纳的保证金。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项目进行推广;

2、有权清晰、明确的了解项目的所有细节、规则和要求;有权了解选定的美国寄宿家庭、美国公立中学的详细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基金委对于寄宿家庭及学校的安置;

3、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对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通告甲方;

4、在项目的宣传与推广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费、办公费、人员薪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积极向甲方推荐符合项目条件的学生,协助申请人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资料并及时把资料反馈给甲方,与甲方就申请进度展开定期沟通;协助申请人准备签证材料;

6、乙方在甲方的指导和协助下,组织申请人参加eltis考试(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及时将考试结果反馈给甲方,甲方负责评定成绩;

7、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内容和相关细节,不得进行歪曲、误导性的宣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如未经得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不得以自身名义或者以甲方名义与申请人和/或任何其它个人和组织签订任何需要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的协议,也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本协议合作项目之外的活动。如需甲方增加有关服务的承诺,乙方须及时通报甲方并进行协商,以便双方统一行动。

9、乙方有义务了解申请人健康状况,诸如:既往病史、精神及心理状况,并及时通报甲方;以防申请人在美国出现因隐瞒病史而出现健康的问题及后续问题,为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指派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进行必要的人员配备,若在市场宣传、申请人选拔以及行前培训期间,乙方需甲方派遣专人来乙方所在地,乙方负责其在乙方宣传所在地期间的食宿和地方交通费用;

四、相关费用

项目费用 (建议市场价格):108000元/人

甲方对乙方报价:10人以下合作价88000元/人 10人以上合作价80000元/人

费用明细(甲方负责的工作):

● 申请中美交换生录取名额、ds-2019 ● 申请材料的制作和整合;

● 美国使(领)馆签证预约;

● 签证材料准备指导及签证面试培训;

● 行前综合培训及安全教育;

● 到达美国后的接机服务;

● 美国公立高中和当地家庭的安置费用; 表和交换生录取费用;

● 在美国寄宿家庭食宿费用(不含午餐);

● 交换期间的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

● 定期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 美国当地紧急支持服务;

项目费用不含:

● 中美往返机票;

●eltis考试费(¥500 ● 签证费(¥1024 ● sevis元/人); 元/人,具体以美国大使馆公布签证费为准); 费(¥1,300元/人);

● 个人生活花费(包括寄宿家庭可能出现需要收取生活补贴);

● 归国保证金; ● 申请人在学校的午餐费用、寄宿家庭带学生周末活动的补助费用或可能出现的往返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交通费(上学期间,若寄宿家庭已经为学生安排午餐,学生须将午餐费支付给寄宿家庭)

●美国高中收取的杂费(例如书本费,校服费等)。

五、收费

项目的宣传价格和内部价格之差为乙方的应得收益,甲方对乙方的内部报价为¥ 元/人或¥元/人(一学年项目)。乙方应及时并如数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并且次将费用及时并如数打入甲方账户;

1、申请人需要交纳500元/人的eltis考试报名及选拔费

2、考试通过后,申请人确定参加项目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1笔费用:¥

元/人.

3、申请人拿到ds扫描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费用:¥/人

或¥/人(其中¥1,300元为sevis费,此费用不在内部报价范围之内)

备注:

1、如申请人指定交换地区,须在2016年2月1日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的准备并递交至甲方。如甲方成功为申请人安排其指定地区,则申请人在获得美国签证后,须交纳额外费用人民币15,000元。

六、退费

1、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获得ds-2019表前退出项目申请,则甲方扣除项目申请费¥20,000元, 以弥补发生的行政费用,其余费用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2、申请人在获得ds-2019表后,在未拿到安置信息的情况下,若终止申请,(此时无论申请人获得签证还是未开始申请签证或者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证),甲方在拿到申请人退还的ds-2019表后,扣除

项目费¥40,000元用来弥补项目的损失,其余费用退还乙方申请人,该申请人项目终止。同时,甲方有权向美国使馆申请取消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美国签证;

3、申请人在获得ds-2019表后,并且在已拿到安置信息,签证前终止申请(包括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证),则甲方在收到申请人退回的ds-2019表后,扣除项目费¥50,000元用来弥补项目的损失,该申请人项目终止。同时,甲方有权向美国使馆申请取消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美国签证;

4、申请人在获得ds-2019表后,由于乙方或乙方申请人的过错,导致ds2019表需要重新核发,乙方申请人应补缴重新核发ds-2019表的费用$300元/份;

5、若申请人签证申请未通过,甲方或乙方协助申请人进行第二次申请,直至签证通过。每次申请所需的签证费¥1024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果申请人在签证申请未通过后主动放弃再次申请,甲方在得到乙方申请人放弃继续申请签证的书面通知和收到申请人退回的ds-2019表后,扣除部分费用¥4,000元,其余已交纳费用在七个工作日全部退还至乙方账户;

6、由于经济,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能保证申请人全部被安置。若基金会不能在美国国务院规定日期内完成安置,或出现安置困难,缓慢等情况,甲方可以协助申请人采取以下几种方案:1) 申请人可持j1签证入读美国私立高中;2)申请人可转f1签证入读美国私立高中;3)申请人可提供在美人脉资源,供基金委选择性安置;若申请人拿到签证后最终没有被安置且不能接受上述方案,甲方在收到申请人退回的ds-2019表后将退还项目费(不含eltis,sevis和签证费),该申请人的项目合作自动终止。

7、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等待被安置的过程中以任何理由退出项目,甲方在收到申请人退回的ds-2019表后,扣除项目费¥60,000元用来弥补项目的损失,其余费用退还乙方申请人,该申请人项目终止。同时,甲方有权向美国使馆申请取消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美国签证;

8、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并且已被安置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退出项目,甲方不退任何费用,该申请人项目终止。同时,甲方有权向美国使馆申请取消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美国签证;

9、申请人抵达美国后,以任何理由退出项目,甲方不退任何费用;

10、申请人项目期满回国后,乙方核实其护照和登机牌,各方均无质疑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申请人的归国保证金如数归还学生。

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负有保密责任,本协议所涉及的金额、利润分配等各项内容严禁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双方都有保密的责任;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提出终止合作,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3、对于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和可能出现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双方认可的法律机构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附件形式另行确定;

5、本协议自签订日期起生效,学生交换期满归国并且甲方退还归国保证金之日起失效。如学生滞留美

国,则本协议在甲方将申请人保证金没收后失效。如乙方并未给甲方推荐或选送任何学生,则本协议在一年后自动失效。协议失效前30天,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续签事宜。

6、本协议扫描件及原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代表人: 日期:篇4:校际交换生联合培养协议书

校际交换生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发展需要,拓展两校面向国内外、省内外的开放办学程度,共享人才培养的优质资源,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一致同意两校之间开展相关专业交换生培养,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交换生实施专业

结合两校专业设置情况,根据学生意愿逐步实施互换交流生培养。

二、协议时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约定

甲方认同乙方的《》。

乙方认同甲方的《 》。

四、其他补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决定。

附件1:《

》 附件2:《 》 附件2:甲乙双方交换生名单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篇5:车辆交换协议书

车辆交换协议书

甲方:马宣春,男、回、生于1972年2月4日,家住平凉市崆峒

区北寺西巷4-4号,现有吉利优利欧jl7100×2轿车,牌照为:甘l—187370号。(简称甲方)

乙方:金冬伟,男、汉、生于1971年8月24日,家住平凉市九

天庙巷23号,现有夏利牌tj7111bu轿车。身份证号:622701710824031。(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双方同意交换车辆,特签定车辆交换协意如下:

一、双方交换的车辆,定与2006年6月26日,一手交钱,一手

交车。

二、车辆交换前的一切经济及安全责任事故,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三、车辆的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相互协助办理,费用各自承担,

交换后的车辆必须过户。

四、由于乙方的夏利轿车没有购买车辆购置税,经双方商定,乙

方愿意给甲方补(伍仟元)差价。

五、相互交换的车辆,从交换日起,如有一方反悔,赔对方(伍

仟元)。

六、车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台湾交换生

交换生介绍信

交换生申请书

交换生申请书

交换生心得体会

交换生小结

交换生申请书

交换生申请书

交换生推荐信

交换生心得体会

交换生协议书(推荐)
《交换生协议书(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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