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工程第**合同段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一、工程概述
**高速**8合同段位于大兴安岭林区,属山岭重丘地貌,路线沿扎墩河右岸布设。本合同段起讫桩号**~**,路线长7.02KM。本合同段有大桥1座,总计306m,小桥2座,涵洞8道,共计422.25米。路基土石方187.0530万方,边坡植草防护14KM。本工程公路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
路基**合同段从2009年5月20日开工,在项目经理部的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下,驻地办、总监办、建管办的监督及大力支持、指导下,于2010年10月20日圆满地完成了本合同段的工程任务。
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的规定,结合本合同段的工程实际情况,共划分2个单位工程,32个分部工程。详见上报的博牙高速TJ**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三、评定依据及结果
评定依据:
1、**高速TJ**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2、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第3号;
3、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施工图设计文件;
5、业主、监理批复的有关变更设计文件;
6、施工单位自检资料。
自检评定结果:
按照《验评标准》规定的项目、检测方法、内容进行全面检测,各项目检测频率满足评定要求。对每个分项工程按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质量保证资料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逐级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汇总得出:合同段自检评定得分为98.9分,质量等级为合格;路基单位工程得分为98.8分,***大桥单位工程得分为99.2分,详见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件:
1、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
2、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随竣工文件一并提交。
**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