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粮油购销合同
编号:
需方:×××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供方:
供需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合同如下:
一、品种:2013年产杂交稻;
二、数量及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售2000吨以上;
三、质量要求及价格:2013年产杂交稻,出糙74%,水分15%,杂质1.3%,整精米率41%,黄粒米0.1%,符合上述质量,需方在需方仓口暂按2.66元/公斤收购供方所供杂交稻,如因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依需方公布价格为准。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仓口,经需方检验确认后,汽车板交货,汽车运费等由供方承担,卸汽车、进仓库等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质量控制指标及作价办法:
1、质量控制指标;以下指标有一项或多项超出控制范围,需方拒绝接收(指直接进仓),分别是:以下质量指标最大极限为:水分16%,杂质2.5%,马路碾压稻谷。
2、作价办法:以本合同“第三项”规定的质量指标为基础,水分在15-16%之间,每超1%扣量1%;水分>16%,每超1%扣量1.5%;若需烘干,每百斤扣烘干费2.5元;杂质在1.3—2.0%之间,每超1扣量1.5%;杂质>2.5%除杂带回。
六、结算办法:供方所供杂交稻符合需方要求,需方验收合格计量入库后,供方凭需方“检验单、磅码单、入库单”向需方结算,需方按上述作价办法和供方结算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七、集并费用补贴和其他约定:交售2000吨以上,需方补贴供方集并费用20元/吨,达不到2000吨不予补贴。
八、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合同需方不支付补贴款项,需方不履行合同按合同数量和补贴办法支付供方补贴款项。
九、解决合同纠纷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签章):供方(签章):
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