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连干部自查报告
刘仪
我是一连副连长,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现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员干部队伍亟待解决问题的十种表现、中央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8个严禁”、“52个不准”的规定,对切实抓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半年来我加强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行保持了一致。
三、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中纪委和团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
1、没有收受过任何个人的现金;
2、没有假公济私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
3、没有违背“8个严禁”、“52个不准”的规定;4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
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分管工作,力争使全连队各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011-9-12
《副连干部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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