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廉租住房项目委托建设合同
(示范文本)
委托方:
受托方: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
廉租住房项目委托建设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方(开发建设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及吉林省城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廉租
住房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建设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其中:利用国家
补助资金:,利用省级补助资金:,
利用地方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第二条委托建设工程内容、规模
【委托建设工程内容】
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总套数:,
单套建筑面积(户型):、、;房屋分布位置:。
【委托配套工程内容】
具体项目为:。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交付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受托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受托方按照国家工程竣
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时向委托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
验收报告。委托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进行现场查验,办
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确定。非招标
工程依据审定后的工程竣工决算价款确定。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
¥:元。
第六条资金拨付方式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总价款分期支付。
第期付款:
第期付款:
第期付款:具备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条件后日
内,在扣除工程质量保修款后,根据实际结算价款将余款
一次付清。
第七条验收标准
第八条交接程序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委托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委托项目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政策指导,
参与组织竣工验收。
2、协调委托项目(含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有关事
宜。
3、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4、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受托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建设规范标
准等要求组织建设施工。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承担相应的质量
管理和工程保修责任。
3、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按期将廉租住房交付委托方。
4、保证委托方拨付的工程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
得挤占挪用。
5、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的行为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
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委托方份,受托
方份,向备案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公章)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