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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时评

发布时间:2020-03-02 15:15: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共享自行车出路何在?

在发展共享自行车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万万不可被假象所迷惑,在共享自行车发展过程中盲目投入。

城市免费自行车不是新生事物,利用互联网络从事共享自行车经营活动也不是科技创新的产物。自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共享自行车经营模式以来,全国各大城市高度重视共享自行车的发展问题,一些城市加大财政补贴,试图推广共享自行车经营业务。但是,恕笔者直言,共享自行车有可能是昙花一现。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在一些城市共享自行车经营过程中已经发现了许多普遍性问题。

首先,共享自行车是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可是由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根本没有考虑到自行车的需求,一些城市规划行人道路上人满为患,自行车根本没有立足之地。自行车既是代步工具同时也是锻炼身体的工具,可是如今城市寸步难行,一些交通要道拥挤不堪。如果不解决我国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共享自行车充其量只不过是年轻人郊外旅游的代步工具而已。

其次,共享自行车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美好,许多共享自行车采取的是资本经营模式,自行车厂接到大量订单,可是,共享自行车经营者如何实现盈利始终是值得怀疑的问题。部分学者认为,共享自行车经营者可以通过广告出租或者其他方式弥补共享自行车经营的亏损,如果共享自行车大面积普及,有可能会使共享自行车的经营者扭亏为盈。这种说法非常天真。湖北省武汉市曾有企业试图采取这种模式实行免费经营,但结果却是巨额亏损。

值得高度重视的是,一些共享自行车经营者目的不在于从共享自行车广告收入中获取利润,而是希望通过这一项目融资,借助于风险投资实行资本经营。如此,共享自行车充其量只不过是筹措资本的噱头而已。

如果共享自行车的经营者目的是为了筹措资金从事多元化经营,那么,共享自行车很可能会被逐渐边缘化。

现在一些企业经营者之所以对共享自行车保持极大的兴趣,是因为在互联网络经营模式下,他们希望“羊毛出在猪身上”,通过所谓的资本经营或者创新经营,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一种极端危险的经营理念。如果共享自行车变成一个融资平台,或者共享自行车的经营者把消费者预付款作为经营的资本,那么,这个项目很可能会彻底异化。

政府应当对共享自行车的经营者资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且对共享自行车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防止项目损害消费者利益。

发展共享自行车一定要吸取教训,千万不能重蹈互联网络出租车发展的覆辙。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1 为什么共享单车会成为市场创新的又一个奇迹

北京的秋天是最美丽的季节。在色彩斑斓的秋景下,北京的小区门口、地铁站口、马路边,最近多了一道新的风景:一辆辆统一颜色、统一标签的自行车,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然后就是一个个年轻人,拿着手机,对着自行车拍一下,潇洒地骑上自行车离去,俨然成了美丽城市意象的一部分。

这是什么呢?一位学生告诉我,这是新出现的公共自行车。只要下载一个手机APP,然后用手机号注册一下,交上押金,然后扫一下车上的二维码,这些自行车就会自动开锁。一旦开锁,手机APP就会自动计费,半小时仅需五角或者1元。

进一步了解的结果是,这是企业创新的结果。作为一个公共政策研究者,我敏感地感觉到这又是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创新。

在城市里,自行车服务一直被认为是短距离交通的重要工具,它可以解决一系列的老大难问题:它很环保,没有污染;它占用道路面积比较少,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它可以补充公共交通的不足,解决地铁、公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有一个很私人的问题,骑自行车还可以让人动起来,解决肥胖、“三高”问题,间接解决相关医疗基金不足的问题。

自行车显然是很好的交通工具。但这些年随着汽车的普及,自行车越来越被弃之不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自行车偷盗问题很难解决。在私人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很多城市的政府开始开展公共自行车服务。但是公共自行车运作成本太高,数量有限,供给短缺,并不能满足大家的需求,或者没有很好的盈利点,很难长久持续下去。这里有一个问题——在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都难以运作的事情,私人企业为什么能够介入,而且还能够一下子就筹到足够的资金,大面积地在几大一线城市直接投放,并得以迅速发展呢?

在我看来,这就是市场秩序的神奇之处。因为在互联网时代,企业能够把各个方面的资源很轻松地动员起来。从投资的角度来说,这些共享单车企业,都可以通过收取押金的方式形成一个资金池;从消费的角度来说,骑自行车的需求一直很大,根本不用担心会不会有人骑,而通过手机APP收费也很容易实现。更何况等到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这些公司还可以到资本市场去筹款,获得投资。在市场成长期,根本不用担心是否一定要实现服务收益要大于成本,要有多少盈利率。而一旦上市,还可以在资本市场获得更好的盈利空间。从偷盗的角度来说,对这种标示一致的自行车来说,基本上不会存在偷盗的空间,因为它很难被私人拥有,因而也很难销赃。更何况,骑一次五角钱一块钱,也没有偷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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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是市场经济的又一个奇迹。当然,政府也有用武之地。比如对于乱停车现象,政府可以在小区门口、地铁站口、公交车站边上,多划定一些自行车的停放点,就可以起到很好的分流和引导作用。相信市场的奇迹,加上政府的补充,能够让共享单车这一道金秋风景线更加靓丽!

互联网下半场来了,共享单车还能继续传“骑”吗

共享单车的路子:渠道为王,“收租盈利”

共享单车的话题最近很火,讨论了它的许多方面问题。不过,在我看来,共享单车的最大价值,可能在于其“失败”,将是互联网下半场开始的信号。

共享单车会失败吗?我们先看看共享单车走的是什么路子,这样的路子还有效吗?

对于共享单车的方式,其实大家应该很熟悉。典型如几年之前的网约车大战。最大的不同在于,网约车至少还是某种意义上的共享经济,是通过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让其加入市场,通过优化闲置的机动车资源,实现共享目的。

而共享单车呢?完全是另一种路子,通过融资获取大量的现金,自行生产、自行投放大量的单车。目的很简单,就是占领市场,占据更多的流量,让更多的用户使用。

这就是这几年流行的互联网思维,通过流量、人口红利来实现市场垄断,进而实现盈利的目标。这种流量模式,是这些年互联网创业公司几乎都一致采取的路数,渠道为王,控制了渠道,就控制了市场,然后再进行“收租盈利”。

当然,为了实现对市场的占有,保证第一,前期竞争时,就必须不断地投入更多的资金、精力,用来获取流量、获取用户。而这几乎就是现在共享单车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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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运作模式的脆性

一轮轮的融资,为的是可以投放更多的单车,让大街上随处都有单车。但问题是,非得如此吗? 实际上,根据某科技媒体的计算,按现时用车付费模式,其实共享单车企业是能够实现盈利的。之所以盈利预期未能达成,在于运营成本过高。

包括单车的损耗率、维修人员的调度、单车的维护等,都是导致其亏损的原因,而投放越多的单车,其运营成本就加倍地提高。有人就指出,精细化的运营,才是这个领域的真正门槛。什么叫精细化运营?即非简单粗暴、盲目、不讲成本地投放单车数量来占领街头,而是让单车入网,通过实时数据来实现更好地调度单车;投入更多精力,使单车更耐用、坚固,等等。

但之所以还采取现在这样的路子,很大程度上在于“惯性”思维的作用,在短时间内仍然会有一定的效果。但可以持续多久,能否持续下去则是问题了。

一旦投资者认为这种“融资-投放-再融资-再投放”的模式不可持续、前景不明,不再提供更多的现金,那么共享单车企业,几乎可以说,将会立刻“丧命”。尤其是现在,其对街头秩序的干扰、对交通的影响,导致政府介入,甚至要求不得对特定区域进行投放。某种意义上,模式困境开始显现。

互联网下半场:从改变消费方式到改变生产方式

4 过去这种互联网思维方式,成功的原因在于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使得很多服务、消费方式可以从线下向线上延伸,可以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来改变其服务模式。在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用户不断增长、内容服务还稀缺的时代,这是最为便利的盈利方式。

但需要注意到的是,这种互联网化方式,只是改变了产品的流通、服务方式,改变了人们接触、了解这些产品、服务的渠道,并没有改变这些行业的生产方式、架构和生态。

举个例子,比如最近同样很火的知识付费。为什么过去强调免费的内容,现在却开始说要收费了?很大的原因在于过去的内容是稀缺的,而现在是过剩的。因此,提供更好更优质内容的生产者,将因此受到奖赏。某种意义上,现在这种知识付费的方式,就是对互联网上半场方式的反思与探索,是内容生产行业,重返“内容为王”时代的信号。

放到整个互联网领域来看,互联网的下半场是什么样子?如果说上半场是借助流量、用户红利,来改变行业的服务方式,那么下半场,则是依靠互联网积累的数据,再借助其他技术,比如人工智能,对各行各业进行改造。

它的核心在于技术。借助技术实现更好的生产与运营,提供更好的价值。这些技术并非停留于表面方式改变,而是深入到行业的内部,对其进行深度的改造,比如交通问题,比如医疗问题、制造业问题等。

接入互联网,可以让我们很便利地找到出租车、预约医生,让产品销售渠道更广,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医疗诊断准确率、制造业生产效率等问题。而借助诸如人工智能技术,却可能实现智慧交通,智能医疗,让制造业的自动化程度更高,更智能化。

互联网的上半场,改变了我们的消费方式,但它可能是劣币驱逐良币;而下半场,则极有可能改变的我们的生产方式,为我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产品和价值。这会是一个良币时代。

5 文/ 郑伟彬

共享单车想盈利得看国民素质?

相对弱势的公司联合起来,情况就会发生变化。有人使用单车时失信,就调高其网约车出行价格;有人用网约车时失信,就抬高其外卖费用。

共享单车APP自从诞生以来,迅速成为一桩现象级的产品。这是因为它为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打开手机,从单车APP地图中找到身边的车,用APP扫一扫车身上的二维码、解锁、骑车到目的地,然后,把车停在合法停车地,潇洒锁车走人,实在是超级便利,价格也不贵。

共享单车是一种典型的“互联网+”项目,它把LBS技术(基于位置的服务)加在传统的公共租赁自行车,使旧的形态发生了新变化,不再拘泥于固定的停车桩。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共享单车似乎也遭遇了一部分市民的素质陷阱。有媒体报道,为了方便自己骑乘,一部分用户将自行车放到了小区甚至搬到了家中;有人刻意喷改解锁二维码,以便只有自己知道这辆车的二维码,达到独占的目的;更有极端者,甚至故意损毁自行车,让一些单车支离破碎„„

实际上,共享单车在推出之前是已经考虑过这些情况的,为了应对少数不诚信者的行为,单车在产品设计上会额外计算出损耗成本;与此同时,在消费者体验上,也做了妥协。比如,更牢固的车身,是为防止不爱惜的人滥用;螺丝是定制开发,有的单车螺丝只能用其自己的工具才能拧开;没有车篮,是担心车篮里面一片狼藉„„毫无疑问,这些措施都推高了成本,最终反映在消费者更高的价格,以及更差的体验。有的企业在初期,设计生产1辆单车大约需要花费6000元,现在随着原材料采购量的增加,成本已逐步降低到了3000元左右。

这些低素质行为,不但推高了车身成本,降低了消费者体验,也直接推高了运营成本。有单车的运营人员经常需要到居民楼中寻找被藏匿到使用者家中的自行车,甚至需要到物业部门调看监控视频来确定单车停放在哪一层哪一户,这些人力最终都会形成成本上的增加。所以有人感叹,共享单车最终能否盈利,还是要看国民素质。

实际上,任何服务业都存在这个问题。比如,服务员的工资,包含了遇到不讲道理顾客而受委屈的代价;儿科医生面对更大的职业风险,故而也降低了儿科医生的数量,进一步增加了儿童看病的难度;在金融行业,那些拖欠贷款的人造成的坏账,抬高了银行的成本„„由于无法把这些人区分出来,服务行业只能按照概率来制定一个价格。这就意味着,是那些“坏人”抬高了服务行业的成本,而这些费用最终会转嫁到全体消费者头上,实质上就变为了“好人”因为“坏人”而多付费。从经济学来看,这是公平的。

所幸的是,“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在改造着一切,可以还给那些老实人一个公道。

在当下,每个人的消费、出行都在留下痕迹,这些痕迹沉淀在不同公司的服务器上。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单个公司的数据无法精确地判断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到底是

6 故意还是偶然,很难凭此直接对这些消费者说不。即便说不,那些不诚信的消费者无非再另外选择一家同样的公司。所以,面对不诚信的行为,有单车公司即便给出半小时100元的惩罚性价格,消费者无非会选择另一家,或者大不了不用了。

但这些相对弱势的公司联合起来,情况就会发生变化。比如,有人使用单车时失信,就调高其网约车出行价格;有人使用网约车时失信,就抬高其外卖费用。这种企业间的信用联盟,通过价格机制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劝导用户更加诚实守信,比起政府的征信机制更温和、也更高效。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间的价格联盟,并非道德档案。因为在市场中,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个体,或者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费者有拒绝一个公司的权利,反过来,公司也有拒绝特定消费者的权利。或者反之,给那些更有诚信的人一个更低、更方便的价格。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一种预言,而是一个现实。最近,笔者租车的时候,一位客服人员就表示,芝麻信用650分以上,可以完全免掉押金。“互联网+”可以做到更公平,是时候让“好人”的价格更低,让“坏人”的价格更高了。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厘清共享单车责任边界,也是保护创新

深圳针对互联网自行车的规范显示,惟有公私合力共济,创新的自由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护卫,企业家的创新自由才不会妨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冲突。

继网络约车平台之后,以引导居民绿色出行的互联网自行车租赁平台应运而生。为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市场,近日,深圳市政府率先出台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为这一新兴行业设置方轨,引导互联网自行车健康成长。

互联网自行车业务无疑具有着共享经济的典型创新特征,通过网络租赁方式为居民提供代步的绿色出行工具,既方便居民短距离接驳出行,又可舒缓机动车辆造成的交通拥堵。

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创新自由都是有可行边界的,放任创新自由很容易产生负外部性。就目前的互联网自行车实际运行情况看,确实出现了乱摆乱放、随意丢弃等问题,给城市治理带来困扰,引发社会和舆论的强烈关注。有的地方城管部门甚至将这些乱停放的共享单车收走。

鼓励创新既需要创新者对市场的警觉和洞察力,又需要政府基于负面清单管理理念,为经济社会提供透明性担保和防护型保障体系,避免创新自由放任化。如果说挖掘这一绿色出行业务的创业者,具有熊彼特所言的企业家精神;那么深圳市政府及时出台的《若干意见》,则体现出深圳对创新的包容、鼓励。

深圳市的《若干意见》尽管原则性强,需要出台相应细则落实,但在基调上充满了对创新的包容。如要求交通部门编制自行车道规划,完善慢交通系统,编制道路系统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指导,要求各区政府做好本辖区自行车车道、停放区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停放秩序的管理等等。这些都可看作是政府为企业提供的防护型保障和透明性担保服务。而《若干意

7 见》对互联网自行车租赁企业的规范监管,旨在厘清企业与用户权责,规范企业行为,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

稍有争议的是意见第五条第一款的“所投放车辆规模要与全市的车辆承载能力相匹配”等,这容易被解读为政府对自行车投放进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而带有干预企业运营自由的问题。

此外,鉴于互联网自行车是一个新兴事物,其本身牵涉的利益相关者较为复杂,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商、用户、保证金托管行、保险公司、支付方等等,相互间形成了虽相互独立又藕断丝连的法律权责关系,这尚需要通过干中学来完善。

不管怎样,深圳针对互联网自行车的规范显示,惟有公私合力共济,创新的自由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护卫,企业家的创新自由才不会妨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冲突。

经济增长的秘密来源于由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带来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通过政府改革,为制度和技术创新提供容错、试错的宽松环境,为市场主体的创新提供稳定可预见的防护型保障和透明性担保,才能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

别只看到共享单车乱停放,也要赋予它们充分“路权”

文/朱巍

共享单车是互联网+分享经济模式下的新经济形态,一方面,从根本上转变了城市出行模式,解决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题,另一方面,也引发了城市管理,特别是传统路权的相关问题。路权问题是城市出行的核心点,共享单车的普及直接对自行车“回归”城市出行路权定位产生了新的冲击。

出行方式出现变化

以工业革命的视角纵向看待我国城市出行路权,大致有三个阶段。我国在电气化革命后,机动车逐渐出现在城市出行中,因为当时左舵的美德车大量进口,改变了我国传统“靠左侧”出行的传统,变为适应“靠右侧”的出行方式。

信息化革命之后,私家车大量涌入市场,为了适应城镇化发展,我国路权逐渐倾向于机动车优先发展,这个阶段城市建设都以高速公路和立体交通发展为主。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4.0革命时期,包括网约车、无人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在内的新型出行方式逐渐涌现,停车问题、大数据交通、智慧出行、非机动车复苏等新方式开始引发城市管理者对新形势下路权问题的思考。

信息化革命后的相当长时间,机动车保有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与此相适应的,越来越宽的马路,越来越高的立交桥和越来越多的停车

8 场等城市配套措施变成保障机动车优先权的标杆。不过,当反思城市发展规模与市民出行关系时,有些地方的城市管理者不得不面临一个棘手的难题:出行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似乎跟不上市民出行的需求。

当城市管理者发现城市建设与出行需求的难题后,破解的办法有两个:一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二是限制私家车的数量和上路时间。也就是说,扩大公共交通供给量与限制私家车供给量相互配合,理论上能够支撑城镇化带来的出行难题。

但是,有两个变量没有考虑到这一配合关系之中去。第一个变量是市民对出行舒适度的感官体验,生活水平的提升反映在市民出行领域必然趋向于多种出行方式的个性化特点。第二个变量是再多的公共交通也无法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大量上路带来问题

当互联网+分享经济出现后,网约车带来的便捷性和个性化满足了市民多重出行需求,解决了个别城市机动车“限号”、“限购”带来的不利影响。共享单车则成为连接市民乘坐公共交通与目的地之间最后一公里的不错选择。尽管共享单车逐渐成为市民出行离不开的渠道,不过,在城市管理和路权问题上却出现了很多问题。

例如,在很多城市,大量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停车占用,骑车出行者只能选择机动车道行驶,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从成本上看,一辆机动车的行驶成本很高,停车场、加油站、公路、维修站等配套措施缺一不可,相比之下,单车成本低又绿色环保。

在公共道路饱和的情况下侧重发展非机动车路权,可以起到对公共交通的引流作用,减少市民对自驾车的需求。因此,笔者认为,重新畅通非机动车道,限制机动车优先权是解决“大城市病”的重要抓手。

事实上,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有的地方政府就开始发展公共自行车,但效果很不好。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地太过限制,单车本来就是为“解决最后一公里”,市民却为了停车和取车花费超过一公里的路程,这是不合理的。共享单车就是“随手”停放,这才有便捷性可言。

当然,在防火通道、机动车道、盲道上的乱停乱放应该被严格禁止。关于共享单车的停放,无论在居住区或是其他社会公共区域,都应遵循与普通自行车停放区域和要求相一致的原则。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承租人均应承担各自的规范停放责任。

要充分利用大数据

9 当然,互联网+时代,城市管理者和共享单车平台还是要充分使用大数据建设智慧出行形态。依靠大数据形成的城市“潮汐图”应该得到充分运用。以共享单车为例,上班高峰期的单车流量是从地铁到办公密集区,下班高峰则反之,仅依靠单车的自然流动很可能会造成效率低下。

网络平台应根据大数据显示流量的变化,充分调控车辆供给。同理,在共享单车与机动车并行的路段,城市管理者也可以依靠大数据建立“潮汐车道”,甚至可以建立特殊时段的“非机动车”道路确立特殊路权,来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拥堵情况。

□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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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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