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鹏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
申报指南
一、审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入驻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给予孵化场地租金支持。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第二十五条 在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优良的研发办公、科学实验场地,建立优质高效的园区管理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入驻园区,可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最高25万元的孵化场地租金支持,减免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费用。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政府审核。
四、审批条件
申请大鹏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单位于近两年内入驻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生命科学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
(六)申请单位是从事海洋、生物、生命健康产业的人才团队创办企业或是近两年内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相关部门主导的创新创业比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一)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项目在“已受理的申报”栏中显示后打印);
(二)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签字样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及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五)租赁合同;
(六)租金支付发票;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相关部门主导的创新创业比赛获奖团队提供获奖证明文件。
附件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书用word文档编辑,附件材料按顺序插入word文档中,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用光盘刻录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网上申报内容、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04,联系人:吴军鹏,联系电话:28333260。
八、审批决定机关 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经济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经济服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评审专家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考察评审——报新区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报新区管委会批准——下达扶持计划——经济服务局与相关企业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新区经济服务局拨款
十、审批时限
结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十
一、审批文件及有效期限 文件:扶持计划。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扶持计划之日起1个月内,与经济服务局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扶持计划获得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