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开发区英萃路32号。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震,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海南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五指山市翡翠新区河北东路9号卓达山水青城售楼处。
法定代表人:赵相雨,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10008719元或查封位于五指山卓达山水青城项目同等价值房屋。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1月1日,申请人经投标,依法被确定为被告五指山卓达•山水青城项目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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