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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会

发布时间:2020-03-02 09:27: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成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的请示

尊敬的领导:

为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维护全院学生正当权益,配合各职能部门维持学生社区秩序、管理学生社区内务和纪律、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营造一个温馨、整洁、安全的社区环境。希望通过管理机构完善为我院的社区化建设发展发挥学生骨干力量,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并在此过程中达到锻炼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的目的,为提高学生7S素养提供平台。特向学院递交申请成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

盼请领导批复。

详见附件

尚德光伏学院 2012-1-10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代表和维护全院学生正当权益,配合各职能部门维持学生社区秩序、管理学生社区内务和纪律、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学生自律组织,是联系学院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自管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创建安全、文明、温馨家园”为宗旨,以“创造一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发展目标。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工作路线,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倡导和组织同学积极投入学院的社区文化建设,参与社区的民主管理,创造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

第三条 自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重大决定由全体委员大会及其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自管会为独立机构,日常工作由一社区负责人直接负责指导。 第五条 自管会实行委员制,由全体委员大会及其常委会组成。组织机构委员会内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3人)、秘书长组成。】宿管委员会各部门由:秘书组、纪检部、组织部、策宣部、外联部五个部门组成。 会

长:受一社区主要负责人指导,负责自管委员会全局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全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具体分工。 秘书长:主要负责管理好秘书组的日常工作和和宿管委员会的活动情况。 秘书组——负责做好自管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类检查的原始材料进行统计,以及办公室的卫生和委员会内的资料整理。

策宣部——负责各项社区文化建设活动的方案策划及宣传工作。

组织部——负责会内监督、考核,形成并整理有关原始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进行会内考核、奖惩及部门活动的组织;受理会外意见、建议。以及新委员的吸收、培训。

纪检部——负责寝室日常卫生、就寝、安全检查,参与各项社区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

外联部——负责和各系部、其他学生会组织、协会及校外组织的联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加强学生与学院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条 协助学院职能部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提高公民道德水准及综合素质,从寝室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第八条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维护学生社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第九条 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内容的“三自”教育活动,以寝室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 第十条 贯彻、落实学院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十一条 负责社区内务卫生的检查评比。

第十二条 负责学生安全、晚就寝纪律检查,对晚归及深夜不归的学生进行检查和通报。

第十三条 协助学院团委和学工保卫处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第十四条 自觉接受全院学生监督,虚心听取学生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坚持“认真 团结 效率”的工作作风和工作原则,各类评比、评优工作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六条 会议制度:

1、每周一13:00(按校作息时间调整)在宿管科办公室由会长、副会长召开部长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

2、各部按照《宿管委员会各部例会时间表》(考虑场地问题有必要时可由秘书长协调开会时间)召开例会,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期末归档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将不定期列席各部会议)。

3、自管会下属部门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4、出勤情况将作为期末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干事档案表。

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自管会的重要事项;

6、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栋内全体委员会议,研究、总结本栋工作情况;

7、不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8、与各系、其他学生组织、校外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文明上岗,严肃、认真履行职责。

1、值班制度——每天中午12:30—13:30;下午19:30—22:30;(暂定)

2、内务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查;

3、就寝检查制度——配合职能部门进行就寝纪律、晚归和夜不归宿检查;

4、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对本栋社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5、违规行为检查制度——对社区区的违规行为进行说服和批评,及时劝阻或制止;

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定期对社区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器,私接电线等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及时制止并上报。

7、活动开展制度——根据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参与开展各项社区文化建设活动。

第五章 自管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自管会全体委员大会是自管会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构,负责选举产生常委会,以及对《宿管委员会章程》及其他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进行集体决策。自管会全体委员大会的任期是一年。 第十九条 宿管委员会会员产生方式:

1、凡是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住宿学生,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均可申请加入;

2、经个人报名,系部推荐,通过面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3、经一个月的试用,考察合格者,即为正式的委员,并上报学工处宿管科备案。

4、全院寝室长纳入自管委员会委员体系。

第二十条 所有委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进行登记,制作自管会干部档案,记载其工作考核情况及奖惩、职务变动等信息。每年11月进行重新登记。 第二十一条 自管委员会人事制度

1、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2、对各部成员采取招聘会形式或推荐形式(单位:班级或个人),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补充:1)除招聘会外,无特殊情况,不招收新的人员,以确保自管会的权威性。补充:2)若临时收纳新的自管会人员,则须由该部部长提交申请材料,经秘书组审批,上报主席团后,方可开展招收工作。

3、应聘人员经第一轮筛选后 (具体措施详见《招聘会实施新方案》) ,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特殊情况可根据各部情况处理),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自管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最终将入选名单上报组织部。

4、自管会干部(会长、副会长除外)若自愿退出自管会,部长需提前两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主席团递交退部申请并提前作好交接工作,经组织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自管会。

5、宿管委员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宿管委员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自管会干部退出自管会时,主席团会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宿管委员会干部将于学校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第二十二条 自管会成员管理条例(自管会成员任免)

(一)

自管会成员任职条件:

1、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2、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宿管委员会组织部的监督。

3、具备领导工作所必需的能力,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此点要求针对部长级)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成员,团结同学,能和成员融洽相处。

6、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7、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和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8、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9、具备谦和的态度,在工作中遇到疑惑、困难肯及时询问他人或帮助有问题的成员。

10、具有义务意识,严制个人权利意识膨胀,徇私包庇。

注:人员数量应由所限制(根据各部实际情况分配数额,给予底限) (二)

自管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免职:

1、思想作风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不接受自管会组织部的监督者;

2、工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在上级领导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3、多次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者,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免职或劝其自动辞职。

4、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给予警告不改者;

5、出现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利用宿管委员会成员身份参加其他工作,给予多次警告不改者;

6、道德品质败坏,滥用宿管科的职权,徇私舞弊,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给宿管委员会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宿管委员会威信者

7、对领导者不服从或消极对待,态度恶劣多次劝告无效者

(三)

自管委员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须自动辞职:

1、不团结他人,在工作中意气用事或从事其它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经教育不改者。

2、不能胜任所担职务者。

3、玩忽职守对本职工作不尽职尽责者,逃避责任,以权谋私者。

4、本部成员超过50%认为此人不适宜参与部内工作且能明确点明其过失或不适宜讲清原因者。

注: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团提出,在委员会议上通过,最后在全体宿管委员会成员大会上表决,以民主集中的原则确定其去留。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各部门工作流程 每个部门的工作开展,不管大小,只要是以宿管委员会的名义或是部门的名义,部长的名义开展的工作或活动,必须先在正副部长会议提出,否则不予以开展,部长擅做主张的,如被发现,部长负全责。

(一)、准备阶段

A、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两周内向主席团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

B、对于全校性的活动,自管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2-3周向委员会递交活动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活动大体介绍、可行性分析、预期效果及大致预算。大型活动提前在委员例会上提出,便以加强各部联系。

C、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周需向主席团递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D、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必须与将参加此次活动的校领导、老师、单位及外校嘉宾联系,并在这一周内再次确认。活动开展的前两天要做最后确认。

(二)、活动进行阶段:

活动进行中,自管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但也须学会临场灵活应变,并由主席团监督。

(三)、总结阶段:

A、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各部门应及时到主席团报账,如需推延,须说明理由,否则逾期不予办理。

B、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主席团上交详细的活动总结。 第二十四条 自管会财务管理条例:

1、任何活动申报表中均应有详细预算。小型活动费用各部自垫经考核统一报销,大型活动若实际消费超出预算应有充分理由方能报销发票。

2、发票报销。发票必须注明所购物的具体名称及数量,背面有购买者、部长及分管会长签名。

3、办公室对报销款项和记账款项制定明细账目。

4、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在例会上报告。

5、适度开展一些活动(如跳蚤市场)以增加宿管委员会财政收入

第六章自管委员会委员制度

第二十五条 常委会为全体会员大会的常设机关,向全体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委会的任期为一年。部分常委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后,由全体委员大会进行增补。

第二十六条 常委会的职责包括:负责对《自管委员会章程》进行解释和提出修改议案;负责根据《自管委员会章程》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负责决定各部部长的人选;负责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社区管理制度和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活动。

第二十七条 自管会机构组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自管会各部门(秘书组、纪检部、、组织部、策宣部、外联部)以及各系宿管部部长。 第二十一条 自管会(宿管科办公室)管理制度

1、各部人员不得私自配备服务站钥匙,且不得将服务站办公室作为私人活动场所。

2、各部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时,应做到节约材料、爱惜工具,工具使用以后务必清洗干净、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清洁、垃圾带出,出门记得随手关灯、关窗、锁门。

3、办公室内所有物品均属宿管科所有,不归任何部门或个人所有。凡需将办公室物品借出者,须经相关领导(主要为秘书长)批准,并在办公室公物流通记录本上登记(领取钥匙需做好记录)。

4、自管会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的卫生环境。

【注:各部在办公室开会后要及时进行打扫,并由秘书组人员事后检查是否打扫干净】

第七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委员的基本权利:对自管会的工作有参与权、表决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九条 委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自管会的章程,执行自管会的决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维护自管会的声誉;

2、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三十条 试用期的委员除表决权外,其他权利视同正式委员。

第三十一条 委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应提前10天向自管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确认。

委员如无正当理由,3次不参加工作会议或自管会的活动或工作表现极差的,经委员会(及常委会)讨论后予以除名,并上报宿管科备案。 第三十二条 各部长及成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听取成员对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时间频率可根据各部情况合理安排),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部长拥有对该部部门的管理权,对自管会全体成员的监督权,但没有对该部人员的人事管理权(包括加人,去人,副部长的任命等,必须上报主席团,不可自作主张)。干部问责制,对该部部门工作不理想的,部长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主席团将不定期要求工作不理想的部门部长召开听证会。每个部的正副部长在每学期快结束时须上交一份本学期的工作心得和得失,交有主席团查阅和了解正副部长的工作实际。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2、对各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各部与部、干事与干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若出现矛盾则应及时协调,合理解决)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宿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部长、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4、各部部长与其干事商订本部行规细则,交由主席团审核通过。

第三十三条 委员退会后,应交回有关工作用品(工作证等),自管会将其工作情况反馈到所在系部。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四条 自管会每学期初对上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并通报到系部。 第三十五条 凡违反本章程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批评或除名。 第三十六条 凡在自管会工作超过一学期,且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委员,视不同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记录。

2、根据成员在自管会工作中的贡献,宿管委员会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3、对有突出事迹的成员给予书面表扬并在期末优秀成员评比中优先考虑。

4、所有奖励记录将记入宿管委员会干部档案表及干事档案表。 第三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为“宿管工作先进个人”:

1、严格遵守和履行自管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参加自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根据《自管会会员考核办法》,会内考核得分在排名的前三分之一。 第三十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1、被评为“宿管工作先进个人”;

2、在自管会委员中有影响和威信;

3、积极参与自管会的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实施,参与组织自管会承办的大型活动;

4、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符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惩罚制度:

1、出勤情况:迟到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三次者给予书面批评及通报批评,迟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将由组织部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对宿管委员会各部人员的违纪现象,我们实行罚单签收制,并记入自管会档案表。

2、对宿管委员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取消该人员期末评优资格;第二次则给予辞退处理。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书面警告并于宿管委员会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4、对给宿管委员会带来财产损失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5、对宿管委员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个人权利意识膨胀,徇私舞弊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6、所有惩罚记录将记入自管会干部及干事档案表。 第四十一条 各系自管部参加期末奖罚制度的参评。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自管会工作开展中应注重的问题: ·舆论监督

·量化考核(综合评比) ·工作经验的积累及个人应变能力

·有领导别人的能力同时具备服从他人正确领导的风度 ·能有礼貌地向有关负责人提出所开展活动的建议

【注:为贯彻“创建节约型校园”的措施,自管会应从内部抓起,从小事抓起,减少浪费的现象,如策宣部的画笔、海报等,都应控制好数量。若无必要,尽量不采用优质纸张,且不能仅印单面。】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说明:本章程由全体宿管委员会干部制订,经全体宿管委员会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开始实施,并且实施过程受宿管委员会组织部的监督。望全体宿管委员会成员好好学习此章程,以避免犯错!

(注:自管会委员会议有权利修改此章程)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一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

2012-1-10

自管会

自管会总结

自管会工作总结

自管会职责

自管会学期工作总结

自管会学期工作总结

自管会章程

自管会计划书

自管会申请报告

自管会总结

自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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