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矿“10·14”井上机电队事故解析
1、事故经过
1997年10月14日早班7时30分左右,凤凰山矿井上机电队35KV变电所班长苏晨丽安排当班值班员韩晋柱和副值班员张小莉清扫20#和22#电容器。韩晋柱和张小莉将20#和22#电容器停电后,经过验电和放电后开始清扫20#盘,韩清扫上部,张清扫下部,当快清扫完20#电容器后,韩晋柱从上部直接跨入22#盘,并向张小莉要放电棒,张便从下面把放电棒给韩,约过了2—3分钟,张听见“啊呀”一声,韩便从2.5m高的架子上摔下来,张急忙跑下楼去叫人,班长苏晨丽跑上楼去,一看韩口里有血,在地上“哼哼”,苏立即向队里汇报。约8时左右,队领导、矿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将韩拉到矿医院进行急救,约10时左右,医院组织人员采取急救措施,使韩心肺复苏后,下午1时50分又转至局医院抢救,韩晋柱终因严重的肺部感染及多脏器功能严重衰竭于20日6时10分死亡。
2、事故原因
⑴韩晋柱未按停电、验电、放电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马虎从事、违章盲目地去清扫电容器,被电容器残留电流击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⑵班长苏晨丽习惯性违章指挥,内部清扫电容器时,既不向队和矿有关部门汇报,又不向局电力调度汇报,不办理停电工作票和操作票等,擅自安排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⑶韩晋柱和张小莉未认真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措施,未封短路接地,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⑷井上机电队对35KV变电所管理有漏洞,对习惯性“三违”视而不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要害部门的管理不重视,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⑸机电管理部门对35KV变电所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多次出现的高压机电事故不能认真吸取教训,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防范措施
⑴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强化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⑵加强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的指导,严格停送电的管理。
⑶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今后在各项检修或清扫卫生等项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向队、矿有关业务科室及局电力调度汇报,各有关部门领导及队干部必须亲临现场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⑷要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查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狠反“三违”,消除隐患,保证按三大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