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对本场主要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产要定期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县级畜牧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认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立即实施封锁、扑杀病畜,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接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八、及时报送各类动物疫情报表。
《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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