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
和户口档案托管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下称重庆市就业中心)的安排,2010届毕业生集中在重庆市就业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档案托管的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集中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档案托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毕业生填写《西南大学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准备好要求的其它材料附在《申请表》后,与相关费用一起交学院,学院分类汇总后填写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时间交招生就业处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下称就业中心),就业中心集中到重庆市就业中心办理。
二、办理条件
除师范毕业生、考研升学毕业生、定向培养毕业生、通过基层就业项目就业的毕业生、签约单位具有档案接收权限的毕业生不能办理人事代理和户档托管之外,其他毕业生均可自愿办理。
学院要对毕业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特别是已经签约的毕业生,要认真审核其签约单位是否具有档案接收权限(即人事管理权)。
三、有关规定
1、办理人事代理的,可选择是否同时办理户口托管、是否需要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如果不办理人事代理,不可单独办理户口托管,不单独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挂靠。
毕业生档案中必须含有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报到证(白色联),否则不接收。
党员挂靠组织关系要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党委”,毕业生在档案(档案中必须含有党组织相关材料)到达重庆市就业中心后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重庆市就业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办理组织关系挂靠。
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的报到证抬头开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不需持报到证到重庆市就业中心报到。
办理户口托管的挂靠户口不统一发放《居民户口簿》,如学生需要《居民户口簿》,凭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就业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开证明后去华新街派出所领取,工本费8元。
人事代理费用240元/人·年。
2、不办理人事代理的,可单独办理档案托管。
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为免费托管,两年后托管费30元/人·年,待档案从重庆市就业中心转出时再行交纳此费用。单独办理档案托管不接收党团组织关系。
3、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档案不得留在学校。
个别毕业生确因特殊理由需要推迟档案寄发的,经毕业生申请、(填写推迟寄发档案申请表)学院同意、就业中心同意,档案自学校
2 规定的毕业生离校之日起最多推迟两周寄发。
四、要求材料和费用
1、人事代理:《申请表》、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人事代理费用、学院汇总表(打印)。
2、户口托管:《申请表》、《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贴一寸登记照一张)、《江北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人员信息登记表》、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户口托管费用(60元/人·年)、学院汇总表(打印)。
3、档案托管:《申请表》、学院汇总表(打印)。
五、时间安排
(一)5月24日—31日,毕业生申请。毕业生将要求提交的材料和费用交学院。
(二)6月17日—18日,学院将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费用和学院汇总表交就业中心。学院要保留汇总表的备份。
因学院需要依据毕业生的申请编制就业方案,6月17日之前由学院保管毕业生提交的材料和费用。
六、其它
(一)就业中心只集中代办毕业生在重庆市就业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档案托管,毕业生拟在其它地方办理的就业中心不代办。
(二)各学院要通知到全体毕业生,并将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档案托管的好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以有效的途径向毕业生宣传讲解。学院可要求毕业生到网上查阅相关内容。
(三)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方便毕业生提交材料。各学院只能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向就业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和费用,就业中心不接受分散处理。
(四)要严格时间要求,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五)相关表格请在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六)就业中心联系人:田晓伟(68254619,13996017166)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