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沟中学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采购方:沙沟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采购物品种类:肉类
二、交货地点:沙沟中学
三、乙方职责:
1、供应物品报价:
乙方在供应甲方食品过程中要每周报价一次,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所报价格必须低于当地市场综合价格的1元以上。
乙方供应给甲方肉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2、供应肉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
2、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西吉县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县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四、安全责任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肉类,必须是新鲜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用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确实因乙方提供肉的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的医药费,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在送肉过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采购资金,等到全县教育金费到位后,乙方提供所需手续(票据和正式发票),由甲方报账后,再支付乙方采购资金。在教育金费到位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采购金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依约罚款,乙方不得有异议。每发现一次,扣除一次结账货款的30%。
2、如乙方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半月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寻到承包商后,甲方同意才能解约。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午餐,甲方拒付所有账款。
4、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或甲方的需解约时,甲方随时有解约的权力。
七、协议期限:一学期(从本学期食堂开餐起至本学期学生全部放假为止)
八、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相关规定办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经从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沙沟中学乙方:
法定人:(签字、盖章)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
(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