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室安排要求
1、考室按30人安排。不足30人单独编考室,5人以下,可安排在某30人的考室里考试,但必须单独装袋;5人以上单设考室。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按“7887”安排桌椅,每张桌子前后左右的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多余的桌椅一律放置考场外。
2、各考室的考号按从小到大,从左到右纵向排序。
3、考试期间学生只能携带应考必要的文具(计算器不允许带进考场),与考试无关的其它物品书籍必须放置在考室指定的地方。
4、设置警戒线。
五、考务要求
1、各片要成立片际考务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考务工作方案及具体考务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区考务工作会议精神。
2、各校设主考一人由校长担任,副主考1人由校长委任,设考务办公室。
3、每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初、中小学各一名,由初中老师负责,监考老师不能监考本校考生。
4、按所片际考务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初中、小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监考老师名单,由片际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监考老师。
5、小学监考老师由六年级语、数、英三科老师担任,有困难可选聘非语、数、英或非毕业年级的老师替代。
6、考试期间考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工作标牌。
7、监考老师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宣讲考试纪律与要求。提前5分钟当场拆封分发试卷,指导学生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好姓名、考号。并要求学生考试铃响后方可动笔答题。
8、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不得在试卷乱涂乱画或作表明身份的记号,若出现试卷以作废处理。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学生考试结束的时间、检查考号等内容是否填写清楚。
10、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要通知考生起立停止答题,并告诉学生有序离开考室。
11、结束后,监考老师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清理好试卷直达考点办公室,按要求装订试卷,填写考场情况记载签字方可离开。
六、纪律要求
1、各片、校要站在提升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组织好本年度的小考考务工作。严格按考务细则组考,对有意搞鬼或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者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作相应处罚。
2、监考期间,按主监考在前、副监考在后定位监考,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考场内走动,更不要站定于考生的身旁。监考既要严格要求,又要体现人文关怀。
3、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提醒、并作好记载。
4、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一律不允许干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征得巡视人员同意方可离开。
5、非考务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考场内,更不得干预监考人员的工作。
6、各片分考点巡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在片负责的指导下及时处理。
7、考试前和考试当天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