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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学位申请提示

发布时间:2020-03-01 23:08: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提示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以及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上述人员必须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或学校门前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2年初中招生学区地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初中的学区。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

凭学生身份证号(没办身份证的,可见《户口本》)进入,填写学生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未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不验核材料。

申请时间:去年是4月18日-5月6日,今年待通知。

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年是5月7日-8日)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居住学区内初中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2初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候。

入学材料的信息,将通过网上搜集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计生等部门电脑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暂住户籍回原籍就读。

1、深圳户籍毕业生

(1)《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1条)

(2)全家户口本(全家同一地区户籍的,不得拆分户口。如属于极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理由报学校确认。)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4)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5)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6)已在小学获得《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的,需提交《资格证》原件;没有获得的,暂不提供。

2、非深圳户籍毕业生

(1)《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1条)

(2)父母及学生在深《居住证》;全家户口本(全家同一地区户籍的,不得拆分户口。如属于极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理由报学校确认)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4)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5)学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6条)。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母亲是广东省内户籍的,还需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是广东省外户籍的,还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7条)。

(9)已在小学获得《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的,需提交《资格证》原件;没有获得的,暂不提供。

3、台湾籍学生

(1)《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含复印件,送基础教育科提出意见);

(3)户籍呈本、台胞证;

(4)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若父母亲均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应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1、打印《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关于“深圳户籍挂靠”(含集体户籍)问题的说明,指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本上的户主, “挂靠户籍”与“非本学区户籍”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3、关于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未入伙的住房: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对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2012年9月1日后才入伙的,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

(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可能还会查验监护人入住的缴纳水电、煤气费发票等资料。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租赁合同》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2年9月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

(3)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上,才可以按“购房”申请;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下的,与“租房”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4)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租赁合同号”统一填写“000”。

(5)法定监护人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

(6)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7)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证明。网上填表时,选择“单位宿舍”,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单位宿舍”。

4、关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问题

(1)家长直接咨询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见http://jyk.nsjy.net“咨询电话”栏)。 (2)深圳户籍的儿童,无需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材料。

(3)非深圳户籍的儿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母亲是深圳户籍: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到社区工作站验证盖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②如果母亲是非深户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③如果母亲是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④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儿童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4)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儿童均台湾籍人士者,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只有儿童是台湾籍,但父母双方均为深圳或内地户籍,必须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

(5)母亲是现役军人、港、澳、台、外籍人士,以及父母离异且儿童判给父亲抚养,父亲尚未再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和《离婚证》),也需要提供《计生证明》。网上填表时,“计划生育证明号”统一填写为“000”。

5、关于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劳动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可申请学位,但在录取时,排序靠后。

②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或者母亲《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

6、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办理《就学联系函》

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中心小学出具《就学联系函》,格式可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初一招生”栏的“温馨提醒”。

南山区小学毕业的暂住户籍学生,申请我区初中学位时,如能提交《南山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可免交《就学联系函》。

7、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户,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还应分别提供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父或母是深户,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同时提交《验证证明》)④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录取:学校根据验核材料情况,在《南山区初中一年级招生系统》上进行审核。教育局招生部门复核后,按照“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购房户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等原则,在招生系统上根据入学条件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1、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2、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招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重复申请学位者的信息)。

3、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者,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初中招生报名。

4、提交虚假材料,被查实者。

由于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即使符合深圳市1+5文件要求的部分学生,仍可能被调整到民办学校就读。近年来,一些学校发现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进行诈骗,称可以解决就读公办学校学位,向家长索要钱物。希望各位家长备齐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申报学位,同时要增强防范意识,切勿相信骗子的许诺,防止上当受骗。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小学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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