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项目名称)》申报 “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已在项目完成单
位公示的报告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鲁科奖办字[2012]12号)要求,《(项目名称)》申报 “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事项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项目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以(方式)公示。 公示期间,(项目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范围内没有对该项目的项目名称、申报奖种、项目简介、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和工作量、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页(仅指自然奖)、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页(仅指发明奖)、推广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页(仅指进步奖)等的异议。
特此报告。
(项目完成人所在法人单位盖章)
二〇一三年月日(要求大写)
《单位公示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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