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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有无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0-03-02 01:41: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有无法律效力?

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已成为一个社会常识。实践中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往往不为企业员工缴纳任何社保。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有些企业主自以为想到了“高招”“良方”,那就是在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自愿放弃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以为这样就可以巧妙规避法律规定。其实这些企业的做法并不高明,也可以说是自作聪明,这样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员工在在职时可能屈从于压力,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一旦离职,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社保,那一纸保证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并不能达到企业主当初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规定看,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同样有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社会保险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自己,公司认为员工纯粹自愿,甚至还可以少支出部分费用,也乐得这样做,其实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自愿不缴社会保险 这种承诺无法律效力

 来源:互联网 2012-5-29 11:47 浏览:999 次 评论:0 次  关键词:自愿不缴社会保险 可以自愿不缴社保吗

读者李先生问:公司有个职员张某,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提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想到他养家不容易,答应了他的请求,并要他写一份承诺书,明确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张某本人自愿。请问,这份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周玲律师答:承诺书无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该公司同意张某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由员工作出承诺的做法违反法律法规,故承诺书应无效。即使员工明确同意放弃享受社会保险,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因超龄无法购买社保而自愿放弃放弃保险承诺书

流年的颠簸o4级被浏览243次2013.05.28 检举

我公司有部分清洁工超过60岁了还想继续工作,但是社保局自动停止缴费不能继续购买了,想叫他们签一份承诺书,承诺因超龄无法购买社保,如以后出现任何工伤事故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有这样的范本吗?

suancai154

采纳率:47%4级2013.05.29 检举

这样的合同是没有范本的,因为他从根本上就是违法的和无效的,无效的合同怎么会有范本?社保险(主要指养老保险)虽然不可以在单位再缴纳,但是这种类似于生死簿的所谓工伤事故自己负责的承诺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不出工伤便罢,出了工伤事故公司必须负责。 降低或减少这类风险的办法就是为这类员工缴纳一份商业性质的意外伤害保险。

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

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员工)

员工自愿放弃不交社保协议书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证明

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

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

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

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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