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函
中信银行贵阳分行:
因我行客户苟和平(身份证号码:520103195509251638)曾申请一笔住房按揭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由于近两年长期在国外工作,家人陪同。故在我行贷款产生逾期,经核实并非恶意欠息,现已全部还清,无欠款、无逾期。
特此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分行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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