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文体委员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会委员会宣传文体委员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宜于工区宣传文体委员。 2 职责
2.1 负责制定全年企业文化阵地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2 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工区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2.3 负责组织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培养“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2.4 负责职工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开放。
2.5 负责职工思想调查,定期分析职工思想情况,反映职工的愿望和存在的问题。 2.6 负责具体组织职工文艺体育活动。 3 权限
3.1 对全年工区文化建设计划有组织实施权。
3.2 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宣传教育权。 3.3 对职工活动中心有管理权。 3.4 对职工思想情况有调查反映权。 2.6 对职工文艺体育活动有组织权。
2.7 对分管工作有布置、检查、督促、指导、组织、实施、落实权。 4 基本标准
4.1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2 熟悉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工会委员会专业知识,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4.3 具有一定的管理及实际工作经验。
4.4 具有一定的理解、分析、判断能力、业务水平,语言表达及文字写作能力。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工会宣传文体委员担负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2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职工思想教育紧密配合分公司中心工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5.3 日常工作。
5.3.1 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经常对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 5.3.2 关心和鼓励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5.3.3 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每逢重大节日举办相应文体活动,并适时举办职工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每年举办一次职工运动会。
5.3.4 加强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坚持按规定开放。
5.3.5 抓好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余文体骨干队伍。 6 检查与考核
按照《工会委员会工作人员考核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