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付款协议书
依据甲方(西安松柏物资有限公司)与乙方(陕西秦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郡城8#、9#、14#楼项目共同签订的钢材购销合同,双方就付款方式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两个月内甲方应垫付钢材款600万元,乙方应支付200万元,以此类推,
垫付款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2.工程主体完工后两个月内乙方应支付剩余款项的80%,余款应在三个
月内结清。
3.钢材检验复试后,如有质量问题,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西安松柏物资有限公司乙方:陕西秦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钢材购销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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