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书
临川区国家税务局:
兹抚州鑫创农机有限公司经抚州市临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12年11月26日正式成立。本公司法人代表:殷喜昌。经营范围:收割机、手扶拖拉机、农机机械批发售**。经营地址:抚州市新昌抚公路东侧。现有员工5人。
本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齐备。公司采用《新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期间为本月一日至三十一日。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存货采用进价核算。设置的账薄有总账、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等。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我们公司目前属于免征增值税。对贵局要求的其他税务资料能够及时提供。
本公司财务安全设施完备。配有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公司配有专职发票保管员,保证税务发票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安全。根据目前情况,本公司销售收入已达80万元以上。
从上述情况来看,我公司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并有能力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现因业务需要特向贵局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望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公章):抚州鑫创农机有限公司
2013
年9月20日
《申请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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