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荒坡承包协议
甲方:四眼沟村委会,法人代表:曹小长 乙方:畅青平,系曲沃县人
甲方愿将四眼沟村石门口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将石门口水洞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范围:东至:电杆
西至:海鑫石材厂
南至:四眼沟承包地边沿
北至:侯马地界
三、乙方一次性将石门口荒山荒坡承包费、水洞损失补偿费用计贰拾万元付给甲方。
四、乙方在修路时,甲方出面协调,确保道路畅通。
五、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坡期间,如有四邻及村民干扰生产,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六、自协议签订生效后,如有一方违反协议,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拾万元整,但仍应按原协议执行。
七、乙方必须安全、合法、科学治理。
八、承包期限为十年:自2013年3月8日起——2023年3月8日止。
九、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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