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二、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三、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38℃以上伴流感症状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且做好资料登记,将病人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就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使用后体温计用含氯消毒液500mg/L浸泡,晾干备用。
七、本制度即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如同作废。
医院感染管理办 2013年9月4日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