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岗位职责
1、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院基础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
3、负责全院基建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院基建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征地、规划工作。
5、负责全院基建项目的定点、设计、及开工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基建项目向有关政府部门的报批手续。
6、参与全院基建项目招标工作,负责招标选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合同的签订,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的把关工作。
7、负责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组织工程的预、结算和报审,并按照合同规定和相关程序,通过院财务支付工程款项等费用。
8、负责工程图纸收发登记,做好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保证资料完整有序。
认真执行和遵守院内的一切规章制度。
《基建办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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