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领购
一、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需要领购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如果您是首次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3)发票专用章。
2、如果您是再次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购税控系统发售的普通发票请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记帐联。
三、需要填报的表格
1、如果您是首次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填报的表格: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申请确认单》(申请使用平推式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填报)
2、如果您是再次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填报的表格:
《发票验旧登记表》
四、我们的承诺
对首次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报送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普通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联次、版面金额,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对再次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报送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五、温馨提示
1、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不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纳税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领购普通发票申请。
2、如果税务机关核定票种及数量不能满足您的生产经营需求,请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重新核定票种及数量,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领购普通发票(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