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社会契约论

发布时间:2020-03-03 22:2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社会契约论》书评

《社会契约论》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写成的一本书。《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的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作者简介

卢梭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激进民主主义者、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1712年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父亲离家出走,母亲早丧,从小失去家人的关爱。没有受过传统、正规的教育,六岁的时候就阅读许多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学、小说,开发了心灵的沃土,获得丰富知识。十六岁那年遇到德·华伦夫人,在其帮助下,卢梭平静的自学了八年各门学科,积累了广博的知识,后来结识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渐渐产生其启蒙思想。卢梭一生中论著甚丰,主要有《论科学与艺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新爱洛漪丝》、《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山中书简》和死后出版《忏悔录》。卢梭多次也因著作、思想而被迫流亡,过着漂泊的生活。但卢梭这些论著对近代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和批判,震撼了西方的社会,推动历史进步。

文艺复兴运动是《社会契约论》创作的背景,这一时期极大地解放了人民的思想,人民解放思想,要求人权,反对神权,反对禁欲主

义,强烈要求解放人性自由,在这场运动中,他们感知到了对充满智慧的事物和丰富想象力本事的热爱,对用更自由、更美好的方式构想生活的渴望,文艺复兴促使那些感受到这种渴望的人去寻找一个又一个能带来这种智慧和想象之愉悦的方法,并指引他们不仅去发掘这种愉悦感受的古老且被遗忘的源泉,而且去预言其新来源——新的生活体验、新的诗歌主题和艺术形式。

《社会契约论》全书分四卷,第一卷主要讲述了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契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第二卷主要讨论国家的立法问题;第三卷论述的是政治法即政府的形成;第四卷在继续讨论政治法的同时阐述了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从古罗马历史出发论述了主权者意志实现的某些细节。

“人天生是自由的,但是,也无处不在枷锁中。那些自认为是别人的主人的人,实际上是比其他人更加彻底的奴隶”这句话开篇就点明了主旨,人生而平等,自婴幼儿出生就是自由平等的,后期对他人的臣服可以说是佩服和尊重,而不是阶级的对立,而那些自以为是别人主人的人,为了各方面照顾自己所谓的自尊,反而变成被各种束缚的奴隶,做自己,有自己独立思想而又肯打破落后条约束缚的人,就是自己的主人。在论第一社会中提到“是强力制造出了最初的奴隶,而奴隶们的怯弱胆小使他们永远处于奴隶状态。”这是因为在枷锁束缚之下的奴隶丧失了一切,甚至丧失了摆脱枷锁获得自由的愿望。他们甚至喜欢他们的被奴役状态,就像尤里赛斯的同伴们喜欢他们畜生一般的生活状态一样。这就像是温水煮青蛙,一直沉迷于温水中,却

看不到潜在的危险,而如果没有打破这种局面的勇气,那么等待他们的只有灭亡。

“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自以为是他人的主人,却比他人更像是奴隶。”《社会契约论》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提出了这个观点。卢梭的这一论断是在君主专制制度横行欧洲的时代,针对英国王权专制论代表人物费尔马关于“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这一绝对君主专制制度赖以依存的理论而提出来的。这本书反对封建专制、提倡民主共和、主张人民主权为其中心内容,提出了富于革命性的宪政理论。卢梭认为,自由的人们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人们的行为受自然法支配。自然法以理性为基础,赋予人类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由于自然状态存在种种弊端,自由的人们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这种结合的形式就是国家。由于国家是自由的人们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产生的,人们只是把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而并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社会契约论》中的这一理论,开创了欧洲及全世界民主平等思想之先河,它的“人权天赋”,“主权在民”的新学说向“君权神授”的传统观念发起了挑战。它所揭示的“人权自由、权利平等”的原则,至

今仍作为西方政治的基础。

这本书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比如说“即使是最强大的人也绝不足以强大到永远都做主人,除非他把力量转变成权利,把服从转变成别人的义务。”而如果强力做到把力量转变成权利了,那强力是不是就是最好的统治方法了?而在后文中又明确的提出:对强力的屈服,只有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选择,它顶多也不过是一种聪明的行为。也就是说强力是不合法不道德的,不能满足绝大多数人的要求,所以它无法做到转变,因为不合理。人们只对合法的权利才有服从的义务。还有强力的消失是必然还是偶然?一个强力消失,可能是因为另一个强力的产生,而且新的强力完全可以接受旧的强力的力量,而如果此时,强力再把力量转变成权利呢?建立一个独裁专政的国家,人民就要被迫服从了。还有卢梭支持所有的权利来自于上帝,带有严重的神学思想。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读书笔记——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