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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调档函

发布时间:2020-03-03 00:42: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长安大学专业】长安大学招生网站-长安大学分数线

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2.加试要求: (1)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 (2)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4.加分考生录取原则: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以投档成绩为准。 5.专业志愿投档级差: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 以后不设级差。 (即专业级差为3-0-0-0-0)。 6.专业分配办法:参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 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 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1)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广播电视编导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应达到二本线90%,按照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照各省考专业课择优录取。 8.自主选拔、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部分省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安排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 业4950元/人?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人?年,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9900元/人?年,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11000元/人?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7700元/人?年。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学历与学位授予: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长安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安大学学位证书。 奖、助学金与困难新生资助办法: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百余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可依据银行规定程序申请学费、生活贷款;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扶助经济困难学生。 录取批次:一本重点 联系方式: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 编: 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 真: 029-82334099 学校网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长安大学招生计划: 长安大学人气校友: 长安大学 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

二、报名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4.获奖证书、英语

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

四、报名办法

五、优惠政策

1.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优先保证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4.来自“985”高校全部推免生和“211”高校综合排名前5%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5.申报我校各类研究生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 6.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7.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其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6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4.如在2016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篇3:长安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1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请于2015年9月8日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需留存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8张到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本人应事先向研究生院书面请假,超过两周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报到期间我校不设接站车辆,新生需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到校。

二、非定向、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按调档函通信地址和规定时间督促学校或工作单位寄发档案,已参加工作的还需人事部门提供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须注明工作起止日期,报到时档案未到的学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三、非定向、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需转党、团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前由学生毕业院校开具,入校后交各学院党委,外省(市)的党员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往“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委”;陕西省内的党员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往“长安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长安大学所录取的学院团委。

四、非定向新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报到时需自带被褥等生活用品,需要住宿的定向新生(骨干计划、国防生除外)请入学后向公寓提出申请,公寓根据房源情况,给予考虑。

五、学校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就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依法进行明确,并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家长(已婚的可由配偶签字)及学生本人共同签订《长安大学学生管理与自律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于开学报到时交各学院。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非定向新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非西安市区户口考生,可将户口迁入学校也可保留在原籍;西安市本地(西安市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阎良、临潼九区及周至、

户县、高陵、蓝田四县)的新生一律不迁户口(户口挂靠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就读于西安市各高校的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时,只需带个人常住人口户籍登记表)。

户口迁移证中的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大学,且必须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和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由乡政府加盖公章证明),印章应清晰。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地”、“籍贯”栏内必须具体到市(县),如“xx省xx市(县),同时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高和血型,迁移证中所有内容字迹应清晰可辨。

新生身份证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与户口迁移证上所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必须完全相符,新生若发现户口迁移证中的项目有误,应在当地派出所(乡政府)予以更正,更正处须加盖派出所(乡政府)公章,个人不得私自涂改。入校后迁移证中的各项内容一律不予更正。

八、通知书中附寄中国银行借记卡一张,此卡入学后为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唯一账户,所有考生请按下表录取类别于8月28日前将所缴款项足额存(汇)入此卡,我校委托中国银行作批量代扣,扣款金额见下表。通过银行汇款安全、快捷,切勿携带现金交费。新生在当地中国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均可办理汇款。 1.在当地中国银行直接将款项存入学校配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2.跨行电汇单填写样本如下:

收款人帐号:62178536000xxxxxxxx (请按卡面账号填写共19位) 收 款 人:学生本人姓名

收 款 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 汇款用途请注明:学费、生活费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29-85236106 029-82334214 029-82334216 人行清算行号:104791004578(此代码在跨行汇款时向银行工作人员提供)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2015级新生收费标准项目明细表

说明:1.住宿费为标准上限,新生到校后按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收取。 2.疫苗费为自愿参加,暂按2014年标准通知,待招标完成后,按招标价收取。

新生不需或不宜注射,入学后按学院办理退款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3.城镇居民医保为自愿参加,学校统一预收。对不愿意参加医保的同学,入学 后按学院办理退款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4.伙食费100元为代饮食中心收取,饮食中心在每个学生发放的校园卡中已存 入100元。 5.未参加工作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非定向考生的标准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已参加工作的按定向考生的标准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篇4: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和说明

长安大学

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通知

一、复试最低分数线

(一)统考考生

1、公路学院:

各学科专业在达到国家关于b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道路与铁

道工程(082301)总分要求为289分,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为290分,岩土工程(081401)为271分,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为306分,交通工程(082322)为306分,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为274分。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14)、交通运输工程(430123)专业学位领域为265分。

2、建筑学院: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分数要求为:单科满分=100 分的科目33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65分,总分280分。

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3)分数要求为:单科满分=100 分的科目33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70分,总分280分。

建筑技术科学(081304)分数要求为:单科满分=100分

的科目33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80分,总分280分。

3、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050211)的分数要求为:

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60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85分,总分340分。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

顾政策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5、其他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与国家b类地区分数要求

相同。

(二)单考考生

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分数要求为:单科满分=100分的科

目为49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为70分,总分284分。

二、复试报到时间:2010年4月7日

三、复试报到地点: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四、复试时间:2010年4月8日-9日

按照规定复试除面试外还要进行复试科目的笔试,具体笔试时间、

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

同等学力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

请考生注意各招生学院有关复试安排的通知。

五、请仔细阅读附件,并按照附件要求下载复试所需要的材料和携

带复试需要的证件和材料。

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七、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 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政策,以及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登记。未在研招网上公布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о一о年四月一日

附件:

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说明

一、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学术水平及知识结构,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含口语和听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能力复试、外国语测试(含口语和听力)和政治思想素质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复试、外国语测试(含口语和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除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外,其余各项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

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基本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考生行为修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等。特别要加强考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测试与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外国语测试(含口语和听力)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际,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外国语水平。

(3)专业课笔试

时间为2小时,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笔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4)专业综合能力复试

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面,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须严格复试。复试时必须增加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有关要求

1、考生在复试前到各学院或在各学院网站了解复试的具体安排。

2、所有考生请到研究生部网站招生工作栏目“资料下载”里下载复试需要的有关资料。下载的资料请用a4纸打印,考生不得修改下载的所有资料内容。

全日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下载的资料包括:复试资格审查表(根据本人情况下载需要的资格审查表,该表在复试报到时各学院审查资格使用)、调档函(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到学院办理调档事宜)、政审表(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回所在单位后,

在职学习(报考类别是定向和委托培养)考生下载的资料包括:复试资格审查表(单考考生在报名时已审查过资格不用下载资格审查表,其他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下载需要的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回到所在单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由考生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本表填写完后由考生单位密封并寄回学院。)、定向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均一式三份)。

报考定向的考生同时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排名情况确定所签定协议书的类别。

3、复试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带学生证(或军官证)、非应届生带身份证(或军官证)到各学院报到,同时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证件不全者不予复试,不按规定报到以及未审查资格者复试无效。

4、非应届生复试报到时还须交验本科毕业证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5、单考生报到时须交验并留存本科毕业证原件。

6、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参加复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报到时须交验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根据拟录取类别与国务院规定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在2010年4月30日前寄回学院。未按规篇5:【长安大学兴华学院专业】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网站-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分数线

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五章 毕业和就业第二十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经考核合格者,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均授予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学生提供相关行业的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等就业平台,学生可通过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等办法,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六章 其 他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依据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第二十三条 资助与奖励: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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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调档函
《长安大学调档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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