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签订外贸合同前应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准许入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再签外贸合同。
2、在合同或者协议中订明中国法定的检疫要求,并订明必须附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
3、输入国家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入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等,还需持特许审批单报检。
4、输入动物产品进行加工的,货主或者代理人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查考核其用于生产、加工、存放的场地,符合规定防疫条件的发给注册登记证,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判断题:在签订外贸合同后,应及时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 答案:错误
多选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答案:ABCD)。
A.进口商在签订进口动物、动物产品的外贸合同时,在签订外贸合同前应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准许入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再签外贸合同。
B.进口商签订进口动物、动物产品的外贸合同,在合同或者协议中订明中国法定的检疫要求,并订明必须附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
C、输入动物产品进行加工的货主或者代理人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查考核其用于生产、加工、存放的场地,符合规定防疫条件的发给注册登记证。
D、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合格的,允许卸离运输工具,对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污染场地进行消毒处理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将货物运往指定存放地点。
一、报检范围:动物、动物产品、其他检疫物
二、报检前审批:
1、签订合同前报批检验检疫机构,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合同中必须注明“符合中国法检要求,并出具官方检疫证书” 假如禁限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更要申领特许审批单报检 《非 / 公约证明》《非物种证明》
3、进口加工人(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注册登记。符合商检规定的生产加工、存放场地,方予注册。
三、报检程序及地点:
1、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入境日30日前报检;其他动物,入境15日前;其他动物产品,入境时报检。
检验结果:
※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2、程序:现场检疫――――运往隔离场――――检验检疫――――加工销售
① 现场货物检疫完毕并运走后,则对运输工具、包装物、污染场地消毒; ②检验检疫结束,
出具相应单证,合格发放《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发放《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3、检疫地点原则:
① 活动物、来自疫区检疫物,必须入境口岸报检施检;
② 任何动物、动物产品、其他检疫物都必须在入境口岸报检,由口岸检疫机构实施必
1要的检疫。
③ 转关货物除了①外,均在指运地(目的地)报检施检。
(1)、指运地:指转关运输进口货物指定运达的地点,或海关监管货物国内转运时的到达地。
(2)、启运地:指转关运输出口货物办理报关发运的地方或海关监管货物在国内转运时的始发地。
(3)、进境地:指货物进入关境的口岸。
(4)、出境地:指货物运出关境的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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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卸货港卸货时发现残损,必须卸货港商检机构检验检疫;否则,指运地(目的地)报检施检。
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在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重要考点)
四、单证:报检单、合同、发票、箱单、提运单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分批进口的,附上许可证复印件)
2、产地证、输出国检疫证书
3、隔离场审批证明(活动物) / 加工厂注册登记证书 (动物产品)
4、进口肉鸡产品: 一般贸易项下,《自动登记进口证明》 (外经贸部门签发)加工贸易项下,《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外经贸部门签发)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外经贸部门签发)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动物指的是饲养、野生的活动物。
(二)报检的时间和地点
1、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2、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证;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输出观赏动物的,应提供贸易合同或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2、输出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的,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判断: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错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批单。
判断题:输出实验动物;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答案:错 )
5、输出观赏鱼类,须有养殖场供货证明、养殖场或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和委托书。多选题:输出观赏鱼类,须有(答案:ACD.)。
A.养殖场供货证明B.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C.养殖场或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D.委托书
6、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二、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要注意的规定
(一)报检的范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
如果不是皮张,而是“皮革”,那么就不属于这里所指的动物产品,这种情况类似于咱们
关于“木制包装”的报检所提到的内容,胶合板、纤维板不属于“木制包装”一样,因为已经进行了进一步加工,这是大家要注意的地方。
“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废弃物等。
(二) 报检要求
1、国家对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例题: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答案:ABCD)。
A.屠宰厂B.冷库C.仓库D.加工厂
2、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出境动物产品,必须产自经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并存放于注册登记的冷库或仓库。
(三)、出境动物产品的报检时间
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天报检;需作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15天前报检。
(四)、报检应随附单证
1、报检应按规定填写的《出境货物报检单》相应外贸单据:主要有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
2、出境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的卫生注册登记证;
3、特殊证单:如果出境动物产品来源于国内某种属于国家级保护或濒危物种的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中国物种的动物,报检时必须递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允许出口证明书。
一、动物
(一)范围:饲养、野生的动物
(二)时间:
1、需隔离检疫的, 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2、观赏动物, 出境前30天报检
(一) 单据:《出口报检单》、信用证、发票、厂检单、合同(形式发票、销售确认书、订单)
1、“展出合约”/ “产地检疫证书” 观赏动物
2、《非 / 公约证明》/《非物种证明》 保护动物
3、“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非屠宰用畜禽
4、“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审批单” 实验动物
5、《出口观赏鱼类供货证明》《养殖场 / 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 / 委托书 观赏鱼类
6、《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核发给生产企业的) 检疫监督动物
二、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一)我国对屠宰厂、加工厂、冷库、仓库等相关企业实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必须产、存于这些企业。
(二)时间:需“熏蒸消毒”,出境前15天报检;普通,7天。
(三)单据:《出口报检单》、信用证、发票、厂检单、合同(形式发票、销售确认书、订单)
1、《卫生注册登记证》
2、/ 特许证书 (如濒管办签发的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