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人工增雨设备及车辆和人
影安全管理年检的通知
各县区局防火办、各县区局人工增雨办公室、大杨树农工商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
春防将至,为充分发挥人工增雨作业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地区人影办于3月5--12日,对人工增雨火箭设备及车辆和人影安全管理进行年检,行程是呼玛-塔河-漠河-新林-呼中-松岭。防雹高炮在5月末至6月初进点之前进行年检。
1、严格三证管理(许可证、资质证和上岗证),禁止无证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办理人身保险。
2、按照中国气象局、黑龙江省政府降雨办的要求,做好今年的人工增雨准备工作,并提前进行作业前的公示公告制度,以保证作业地域各个方面的安全。
3、抓紧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弹药库应设立安全保障设施(防盗门窗和监控报警装置)。
4、所有作业点应绘制规范的安全射界图。
5、弹药必须由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出入库手续必须健全,由专人管理进行登记,地局将重点进行检查各地弹药库的管理情况。
6、对过期、破损和哑弹等废旧炮弹、火箭弹,各地应就地封存及时上报省人影办,由省人影办统一组织销毁。
7、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准确的上报电子版省办人影作业
日报表、地防指日报表及各项统计报表,报表模板一定用统一格式上报,做好作业记录。按照省降雨办和地防指的要求,作业后24小时内必须上报,地防指报表纸制版必须由当地主管防火指挥签字盖章后邮到地区人影办,地区人影办每月集中上报地防指。
8、各个部门对增雨车辆及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检,该维修的维修,该保养的保养,防火部门的增雨车辆专车专用,配备好专门的作业人员与司机,确保春防期间能够“拉得出、打得响、效果好”。各县区局人工增雨办公室提前通知当地防火办及时到当地气象部门进行年检。
9、为保证春防期间和春播期间的我区人工增雨工作,各个有关单位一定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地委行署管局和省局省政府降雨办统一协调指挥下,精心准备,周密部署。
大兴安岭地区防火办
大兴安岭地区人影办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