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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政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01 18:56: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推动科学发展,一定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体现人民意愿,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党的领导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尊重群众、相信群众的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兵民是胜利之本”,无论是革命年代还是建设时期,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始终都是共产党克敌制胜的最大法宝。只有认识到了这个道理,我们才能够明白,坚持、加强和巩固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就是时时刻刻牢记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一切工作中努力贯彻这个宗旨,真诚地而不是虚伪地、切实地而不是形式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的需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

人民群众既是社会活动、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社会认识和社会评价的主体,是历史评价的主体。人民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是否得到了满足,自己的利益是否得到了实现,自己的主体地位和尊严是否得到了尊重,来对我们党的政策、制度和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来做出评价。人民群众是由不同的阶层、不同的群体所构成的,由于在实际利益和具体立场方面、认识水平和评价水平方面都会有所差别,所以他们的意见和评价也不会一致。但正是这种不一致的甚至对立的意见和评价,成为一定政策、措施的实施过程和效果的直接反映,是其利弊得失的不同侧面的表现。通畅地表达这些意见,既是人民群众批评监督执政党的言论自由的民主权利的表现,也是执政党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形式,更是执政党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态度,改进自己工作的基本渠道。限制或阻塞言路,压制群众的批评意见,使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意见和评价无法得到通畅的表达,就等于自闭耳目,也梗阻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仅不利于及时发现决策的失误并予以改正,而且会造成和加剧主观专断无视民意拒绝监督的现象。这种情况值得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并切实予以改正。

真正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充分认识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中的优先地位和意义,真诚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努力为实现人民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创造条件。只有真正地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并使之法制化制度化,才能促进和保证党和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有效地防止和杜绝各级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切实实现,也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最有效保障。

二、法律监督工作是和谐社会的内在呼唤

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大特征。民主法治作为首要特征,不仅影响和制约着另外五个特征,而且决定了我国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离不开法律监督,法律监督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特别是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法律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审视目前的法律监督工作,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如执法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差距;法律监督职能不能全面协调地履行;法律监督的范围和作用有限,效果不够理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相关保障不力,相关检察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出发,针对当前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强化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完善立法,为法律监督职能和作用的发挥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当前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使得法律监督难以深入和到位。为此,需要继续强化法制建设,健全各种行政法规和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构建起能够保障全面实施法律监督的法律体系。同时也要在法制建设中进一步明 1

确法律监督的内容、途径、手段和监督的效力等,便于检察机关充分行使监督权。

立足大局,树立科学的执法理念。要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思想,宪法至上、以人为本的观念,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观念,依法监督以及高效和质量观念。只有树立这些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狠抓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因此检察机关要突出主渠道抓好办案监督,既要抓大案要案,又要抓一般性案件,全面监督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从维护人们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融洽党和政府与人们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和谐社会呼唤和谐法治,和谐法治需要和谐的法律监督。加强和谐法治中的法律监督工作,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当前形势下,要积极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完善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建设小康社会重在落实“四位一体”布局

我国在新的起点上,怎样发展、如何谋求更高水平的发展?答案就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它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科学解答了新世纪、新时期“如何谋发展”的课题,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遵循的新的发展蓝图。

我国要进一步发展,在新形势下的国内、国际竞争中保持已经取得的先进地位,就要按照十七大蓝图中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四位一体”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

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我国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发展到在世界范围内不可或缺的经济强国,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抓住机遇,不懈地发展经济,不断地探索创新,壮大经济实力,促进人民富裕。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们仍然要坚持不懈地发展经济,改革创新,释放活力,就能增强各项事业建设的实力,就能促进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就能使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

伴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是各个领域深层次矛盾的显现、人民群众多方面需要的增长。全面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的提出,为我们指明了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今后,我们应遵循并完善这一思路,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均衡地推进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充分保障人民各方面权益的实现。首先,推进政治民主建设,顺畅民意表达。要积极地推进基层民主,引导、培育和推广类似温岭市泽国镇民意代表制的典型经验,扩大群众对重大公共事务的参与,有效地集中民意,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保证各项决策真实体现群众意愿、真正维护群众利益。

其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在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发展条件基础上,创新社会保障和福利体制,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逐步提高群众收人,保障和满足人民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多方面的需求,使人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缩小城乡、地区、群体之间的差距,为全国人民共建共享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再次,推动科学文化发展和创新,优先发展教育。继续加大科研投人,扶持文化产业,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科技和创新成为今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增强我国文化的凝聚力、吸引力,优化人才配置和人力资源,增强我国的现实竞争力和后续发展潜力。

最后,加强综合治理,保证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始终牢记,人民幸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终动力,是评价发展和建设成效的最终标准。给人民一个安宁、美好的家园,提高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既与前述经济、政治、社会、科教文化建设密切相关,也不可缺少治安、安全、环境等综合治理,这是构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

中国是我们的共同家园。按照新的蓝图追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们就能看到中国天是蓝的,水是清的,人人是面带微笑、充满朝气的,一个更有希望和活力的中国一定能展现在世界面前!

四、规范执法威自显加强建设民意欢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加快,加强各级政法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显得愈加迫切。建立一支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公安队伍,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自身的科学发展,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围绕群众利益诉求发生的群体事件持续增多。在处置群体事件中,公安机关处于首要位置,负有突击队的责任,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依靠力量。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由于坚持正确的处置原则,采取规范恰当的执法方式,取得了处置群体事件的成功;但也有不少地区,由于公安机关执法不够规范,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激化了矛盾冲突,加剧了群众对立情绪,导致事件的升级和恶化,使处置工作陷人被动,如孟连事件、一些地区强制征地引起的群众非正常聚集等。这些事件中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不仅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影响了干群、警民关系,不利于正常社会秩序的建立。

反思起来,造成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法制体系不够完善,对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缺少相应的法规和制度规定;二是个别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宗旨淡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不强,对有关规定没有执行到位,甚至置若罔闻;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违规行为惩处不严,对执法人员约束软化。

对此,作为处于执法一线的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执法的规范性建设,积极提高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首先,加强干警的执法素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促进干警强化规范执法的意识,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善待每一个公民。其次,健全执法工作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执法行为做出制度规定,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处置群体事件要坚持程序合法、方式得当,慎用警力、警具和强制措施,多采取柔性说服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方式化解矛盾,以规范的执法行为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再次,加强执法规范性的监督。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网上执法监督,保证民意表达渠道的畅通,规范干警执法行为。最后,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密的问责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过错的惩罚力度。严明奖惩,严肃问责,形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动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公安队伍的基本条件。规范的执法不仅将缓和干群、警民之间的关系,有效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而且必将提高公安队伍执法为民的水平,恢复执法公信力,促进法律的真正实行,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使命。

五、放弃“政府本位”意识树立“公民本位”思想

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政府的改革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承担者是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因此,正确理解服务概念,形成符合服务型政府要求的服务观至关重要。

服务关系具体到政府服务中就是,公民的服务需求应该居于支配性地位,而政府或公务员则应处于被支配地位,也就是说,在政府向公民提供服务的行为过程中,政府要根据公民的服务需求来向公民提供服务,公民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政府才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而不应该是政府居高临下地按照自己对公民服务需求的理解来向公民提供服务。

这种服务关系的定位实际上和我们一贯倡导的“公仆”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即政府或公务员是为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公民提供服务的“公仆”。现在,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回归政府及公务员与公民关系的本来面貌,使我们的政府真正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但这种回归在今天的行政环境下,却并非易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使政府及公务员掌握了几乎全部的社会资源的分配权的同时,也已经非常习惯地以管制者而不是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当前,

建设服务型政府任重而道远。

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服务中要体现“以公民为本位”的思想,公务员要树立起民大于天的观念,为此,政府要为公民表达其服务需求提供切实的制度保证,在政府行政的各个环节,包括决策、执行和评估中都应该有公民的参与。并且在服务中要贯彻平等原则,建立服务的问责制。

要实现这种新的服务观,政府官员就必须放弃“政府本位”和“官本位”意识,树立“以公民为本位”的思想;放弃对社会和公民的控制欲望,寓管制于服务之中;放弃眼睛向上、一切工作以领导者意志为转移的行为习惯,树立躬身向下,“向人民学习、为人民服务、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的工作原则;放弃对部门利益的追求,将公共利益的实现作为个人价值实现的最好方式等等。如果公务员都树立起了这样的服务观,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也就可以更加顺利地推进了。

六、发展基层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之基

基层是社会的基础,基层组织是社会的细胞。各种社会现象都通过基层反映出来,各种社会问题都在基层最先表现出来,各种冲突也可能最先在这里酝酿、爆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在基层,重在基础。

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主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仅要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只有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只有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才能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一方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方面做法不断成熟,民主程序和制度日趋规范;另一方面,基层政权在政务公开、民主选举等方面有不少探索和创新。但是从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要求和具体的基层工作实践来看,仍有不少问题亟须研究和解决。

另外,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公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将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积极主动地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是新时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

因此,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保障公民“四权”为着眼点推进制度建设,是当前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新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有之路。

总之,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七、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规范权力入手

政府公信力是检验社会和谐程度、廉政水准、社会氛围的重要标准,是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主要力量之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推动力。如何打造政府公信力已成为世界性命题。一个现代政府各种体制和制度改革的目的都是强化政府公信力,而民众推动政府改变作风或者完善制度,实质上也是在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

最近几起突发公共事件表明,信息不透明是影响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原因。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

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是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的;而汶川地震紧急救援时期,政府一天一场、有时是好几场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放开新闻报道,互联网、手机、无线电、卫星通讯等新技术传播媒介也各显神通,保障了灾情和救灾工作的高度透明。信息开放的结果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也提高了政府的威望,加深了政府和人民的血肉联系。

提高政府公信力,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以此为基础,改革和完善各级政府的决策体制和决策机制,实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政府部门应该吸取上海、广州等地近年来在地方法规起草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及时公布法规草案,以听证会等方式吸引市民参与,使不同的观点进行充分碰撞,使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在政策法规制定之前得到充分反映。涉及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或社会普遍关注的,不同利益群体有明显利益冲突的,对规章内容有较大争议的,需要设立临时性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的问题,都必须进行立法听证。

其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坚决克服政府管理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当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公共权力的使用实况,以及与自身生存、发展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平和社会健康运行的状况。各级政府理应通过一定的程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使社会公众知晓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合理性。社会公众对各种突发灾难的异常恐惧根源于无知和盲从,而政府有关的职能部门对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使之通过各种渠道迅速传播,就有助于稳定人们的心理预期,有助于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政府公信力建设需要长期积累,而不是短期突击就可以成就的。政府的公信力只能储蓄不能透支。公众的信任是政府公信力的题中之义。因此,依法行政,使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接受民众的监督,使政策充分反映民众的需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府,才能建立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八、

要坚持廉洁自律引领和谐发展

廉洁自律,历来是中华民族推崇的从政美德和为官的品行操守,“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共产党人,更是把廉洁自律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奉为执政必备的职业道德,写进《党章》里,昭示和激励每个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廉洁自律。最近中央颁布《廉政准则》,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好品行,就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规定,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和自律观念,面对利益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做到《准则》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严格廉洁自律、认真勤政为民。

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把廉洁自律当作一副“道具”,用于会上表态、贴在墙上展示,很少进入思想和实际行动,有的同志因为坚守廉洁自律,而受到孤立甚至被视为“另类”。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与有些同志思想上的迷惘和渐变不无关系。有些人思想上产生侥幸的念头,从小吃小喝、小拿小收开始,一发不可收,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还有的顾及所谓的官场“潜规则”,没有决心去扭转风气,随大流,默认甚至助长不正之风。正因为一些干部思想上放松警惕、行动上未能落实,讲廉洁自律口不应心,贪婪和放纵乘虚而入,导致先锋模范作用严重钝化,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一落千丈。

形象就是导向,形象就是力量,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保持廉洁自律的好形象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党涌现出大批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好干部,被誉为感动中国的廉政人物。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梁雨润、张建国„„一个个普通而响亮的名字在神州大地传诵着,也在大江南北掀起了一次又一次感动的热潮。他们的动人事迹,贯穿着民族精神,高扬着党内正气,代表着党的形象,是党员干部的楷模。领导干部岗位特殊,身份特殊,势必要经受种种诱惑的考验。权力越大,考验越多。能不能在各种腐蚀和诱惑面前,节制、克制自己,坚守党性原则、高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不仅事关个人的前途命运,也影响到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评价,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和公信力。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的地位和所具有的影响,决定了其廉洁自律对于整个社会具有重大的引导示范作用。党风正则政风清,政风清则民风淳。因此,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以廉政人物为楷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加

强廉洁自律,完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性命一分钟,敬业60秒”,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但要在头脑中树立清醒的认识,而且要在实际中品正行端,言行一致,防微杜渐,尤其是在种种诱惑和考验面前不动心、不失节,抵制住形形色色的诱惑,经受住各种考验,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廉洁是保本色的防腐剂,贪婪是战斗力的“蚀骨刀”。我们从走上领导岗位第一天起,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政治鉴别力,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廉洁自律关,始终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以“美德嘉行,殊积寸累”的健康心态,善始善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好形象,才能平平安安、踏踏实实、正气凛然地影响和带动部属谋正事、务正业、走正道,才能负起领导和谐发展的职责,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九、为官应当“公仆志”从政最贵“爱民心”

——领导干部应做关心群众的有心人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要注重关心群众生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要时刻心系群众的冷暖,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一个关心群众的有心人。

何谓有心人?《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有某种志愿,肯动脑筋的人”。一个领导干部是不是关心群众的有心人,取决于他的志向和愿望。周总理从小就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又立下“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誓言。纵观周总理的一生可以发现,他把自己毕生的心血和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所以,周恩来虽然贵为大国总理,却能够处处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能够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从细微处体察到人民群众的疾苦。即使盐价涨了一分,他也能明察秋毫;他宁愿自己让风吹,也不愿让群众受寒风侵袭。这就是一个人民公仆的赤子情怀,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

做一个关心群众的有心人,是践行党的宗旨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群众的实际问题、实际困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既有眼前的,又有长远的,既有显性的,又有隐性的。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关心群众的有心人,没有把心思放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上,就不可能准确地掌握民情,不可能广泛深入地集中民智,不可能迅速有效地化解民忧,也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赢得民心。做关心群众的有心人,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不是苛刻的标准,而是起码的要求。

有心人实为有情人。领导干部只有对群众怀着真挚的感情,才能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急群众所急。孔繁森之所以每次下基层都要随身携带一个药品箱,是因为他知道藏民吃药困难。郑培民每次出差归来赶上饭点,之所以要到路边一个小饭店付钱吃顿饭,是因为他知道这家饭店的主人是一对下岗夫妻。然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群众缺乏真情实感,即使到群众中间去,也了解不到群众的实际困难,更不用说想方设法去解决了;有的因为没有深厚的感情作基础,所作所为不是群众所盼的,虽然做得轰轰烈烈,但照样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将心比心才能得人心。那些对个人利益有心、对群众利益无心,把关心群众当样子做、当政绩谋的人,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只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人,不辞辛苦地深人基层,深入群众,才能弹精竭虑地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才会成为关心群众的有心人,也自然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永远被人民群众记在心中。

关心群众生活是党的光荣传统,是党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到群众中去,到困难群众中去,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解决群众的疾苦,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舟共济,应对挑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饶平谢老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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