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转学操作流程 2014.1.15
一、转出学校开具纸介转学证明表
由转出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将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转出学校、现读年级等填写准确清楚,由申请人将转学理由填写清楚,由家长或监护人确认签字。(不签署意见,不加盖公章,无需登记)
二、(找寻)转入学校
申请转入的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位空缺情况审核,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在纸介转学证明表上签字盖章并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三、转出学校
在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的前提下,审核同意后在纸介转学证明上签字盖章并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教体局学籍主管部门
申请转入实验小学、五小、六小、三中、四中等学额已满学校的,交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学籍办盖章,找到学籍,注明批转时间盖章,留存一份转学证明表放入学籍当中直接调校,申请人持其余证明表到中、初教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申请转入其他学校的申请人持证明表直接到中初教股审核,签字并在学籍系统中核办。申请人持证明表再到学籍办盖章,找到学籍,注明批转时间盖章,留存一份转学证明表放入学籍当中直接调校。
五、转出学校
申请人将证明表交到转出学校留存一份,学校将保存的纸介学籍的另一部分找出交给申请人。
六、转入学校
申请人将证明表和学校保存的纸介学籍一起交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通知新生报到,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县外转学操作流程(转入) 2014.1.15
一、转出学校开具纸介转学证明表 ,由转出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将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转出学校、现读年级等填写准确清楚,由申请人将转学理由填写清楚,由家长或监护人确认签字。(外地)
二、申请转入的本地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位空缺情况审核,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在纸介转学证明表上签字盖章并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本地)
三、到县教体局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审批核办程序与《县内转学操作流程》中的第四步相同。(本地)
四、转出学校在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审核同意后在纸介转学证明上签字盖章并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外地)
五、转出学校所在教体局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外地)
六、申请人持转学证明表调取纸介学籍。(外地)
七、申请人将证明表和纸介学籍一起交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通知新生报到,并同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