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办理申请
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2号),现特向贵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本人自愿将人事档案在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商调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保管。
申请人签名:
单位盖章:
申请人现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名称:
申请人现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地址:
申请人现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邮编:
申请人电话:
注:请带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表格水笔填写。请确认提交申请之前已办妥所有调档手续。
《长宁区调档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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