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河南振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郑州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一致,现就40-1单元4层西户漏水情况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与丙方对漏水现状进行分析后,拟定维修方案,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及时维修。乙方届时须积极予以配合,以防止漏水继续蔓延。
二、甲方负责对漏水情况进行检查,查寻漏水原因并作出书面材料提供丙方、乙方及社区居委会。
三、漏水原因明确后三日内,乙方应为甲方、丙方维修提供便利条件。
四、甲乙丙三方根据漏水情况检查报告所得出的结论,确定事故的责任方。
五、对属于因管材质量和安装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漏水,甲方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包括维修费、乙方误工费、以及将乙方损失的有关财产尽快恢复原状等)。
六、对属于自身使用不当、擅自维修等原因引起的漏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材料费、工程维修费、财产损失等)。
七、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分别将各自5000元保证金交予本社区居委会,根据漏水情况检查报告得出的结论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的保证金于漏水原因明确后次日予以退还。有责方的保证
金于漏水原因明确之日起开始承担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有责方予以补齐。
八、从维修之日起至维修全部结束(将乙方损失的有关财产全部恢复原状达到正常使用为止),对于乙方的误工费按每户每天100元结算。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并同时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 方:河南振兴房地产乙 方:丙 方:郑州美华物业
(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 4月22日2010年4 月22日2010年4月 22日
《物业公司漏水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