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夏季运动会的策划方案
为了丰富员工业余文体活动,促进和加强各部门人员的交流,提高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鼓舞员工的士气,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拟在2012年5月份举办首届夏季运动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比赛时间:2012年5月7-10日
2、比赛项目:个人:蓝
球(男、女)、跳绳(男女混合)、
团体:拔
河(男女混合)、众志成城(男女混合)、接力赛跑(男女混合)。
3、比赛地点:蓝球、跳绳、拔河(蓝球场),众志成城、接力赛跑
(综合楼前通道)。
4、参赛单位:全厂各部门
5、参赛人数:A、个人比赛项目参赛人数不少于10人,否则取消该项目。
B、团体比赛项目参赛人数为10人,女性员工不少于2名; 参赛队伍不少于3支,否则取消该项目。
6、赛
程:篮球→跳绳→拔河→众志成城→接力赛跑。
7、现场秩序:人事科(2人)
二、参赛方式:
1、本次比赛鼓励全员参与,个人比赛项目根据个人爱好报名,参赛人数不少于10人,不设上限;团体项目以金加工车间、涂装车间、间接生产人员(工艺科、PMC科等)、非生产人员(市场部、财务部、客服部、人事科)为单位组建一支或几支队伍。
2、团体比赛项目各队报名需确定领队一名负责本队整体比赛协调工作,在5月10日18:00前将《报名申请表》交人事科刘元华处。
三、比赛裁判:
本次比赛各项目主裁判由人事科主管伍海燕担任,副裁判由比赛双方主管或经理担任。
四、比赛通用规则:
1、比赛所用运动器材均由公司提供,参赛队伍、个人均不得私自携带。
2、比赛开始非当场参赛运动员一律须站在离比赛区域1米以外等待;不带首饰、不留长甲、不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3、本次比赛将按不同项目分段进行角逐,确定比赛项目的冠、亚、季军。
4、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人员应听从裁判及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赛场纪律。
5、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向裁判反馈,由主、副裁判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场比赛成绩作废,重新比赛。
六、奖项设置(奖金预算):
1、篮球冠军:奖励现金150元,证书一本;
篮球亚军:奖励现金100元,证书一本;
篮球季军:奖励现金50元,证书一本;
2、跳绳冠军:奖励现金150元,证书一本; 跳绳亚军:奖励现金100元,证书一本;
跳绳季军:奖励现金50元,证书一本;
3、拔河冠军:奖励现金500元,奖状一面; 拔河亚军:奖励现金400元,奖状一面; 拔河季军:奖励现金300元,奖状一面;
4、众志成城冠军:奖励现金500元,奖状一面; 众志成城亚军:奖励现金400元,奖状一面; 众志成城季军:奖励现金300元,奖状一面;
5、接力赛跑冠军:奖励现金500元,奖状一面; 接力赛跑亚军:奖励现金400元,奖状一面; 接力赛跑季军:奖励现金300元,奖状一面; (注:以上奖金合计金额4200元,证书、奖状150元。)
七、比赛器材费用预算:
1、蓝球一个:200元。
2、跳绳两副:40元。
3、拔河绳一条:200元。
4、接力棒十条:20元。
5、众志成城道具:自制,约200元。 (注:以上费用合计660元) 以上方案,呈领导批示!
核准:
审核: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