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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文明施工管理细则1

发布时间:2020-03-03 07:15: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铁二局五处深圳地铁项目经理部

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深圳地铁十八标段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保障本标段各项工程施工进展顺利开展,树立并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依照《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铁二安(1997)33号文件《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实施(暂行)办法》,以及深圳地铁有限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1.3 一切与本标段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服从深圳地铁有限公司的指挥、管理、检查、监督。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2.1 地铁经理部各班组应按《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铁二安(1997)33号文件精神中有关规定,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强化管理,严格按规范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促进施工生产。

2.2 经理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陈善军

副组长:廖凌辉王启成林强

组员:黄龙平蔡钦好何明胜唐昌明何玉萍

钟跃平唐骅陈燕江尹从刚

由王启成副经理负责抓文明施工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各班组由班长负责本班组的生活区域和指定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管理。

2.3 本工程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详见会展中心—市民中心区间土建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应当在规定的施工场地内组织施工,必须采取全封闭式管理。需要租(占)城市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的,应事先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提前通知,方可进行。场内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2.4 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场地内存放的所有物品,均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定位堆放,分类堆码整齐并标识,各种管线、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铺设。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和调整。做到“三通一平”,工完料尽、现场整洁,材料堆码整齐,彻底清除脏、86

乱、差。

2.5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即:“一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五牌”即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五牌一图”应设于大门旁醒目位置。

2.6 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地铁工程施工工作卡。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2.7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接电源,乱接插座。严格遵守用电“五不准”,必须做到“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制”,禁止多机一闸。

2.8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2.9 施工机械、车辆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行驶,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各种机械进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坚持驾驶人员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酒后上班。

2.10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的法规、法令。作好安全技术交底,上好安全技术课,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应齐全,并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

2.11 临时房屋的布置应符合防火安全及工地卫生的规定,修建前应报消防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集体宿舍室内高度不小于2.5m,通风通畅,门窗严密,通风采光良好,门应向外开。住房周围应按要求设置临时排水沟,保持排沟畅通。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私自接电线路;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2.12 劳务工宿舍应符合安全、通风、明亮及工地卫生要求,应有醒目的安全通道指示标志,并配设安全、防火等有关设施。

2.13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遵守防火“十不准”,教育职工、民工不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做到室内、室外环境整洁。争创“三优”文明工地。

2.14 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门卫制度,进入现场实行登记制。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的围护设施要牢固,禁止非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场地。经常对职工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2.15 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应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警示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牌和标语,在有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和横跨管线路处施工,要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牌,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2.16 抓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应落实各项防“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滋生。厕所要勤冲洗,粪坑加盖,有防蝇灭蛆设施,生活垃圾要堆放在指定地点,

定期处理,生活废水通过指定的污水管道排放;严禁随地大小便,乱丢脏物,保护现场整洁卫生,减少疾病。

2.17 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并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物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第三章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排放管理

3.1 工地车辆出入口均应设置冲洗槽,用高压水枪将外出的车辆冲洗干净,确认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污染,方可让车辆出门。

3.2 施工现场的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受纳地排卸,严禁把末经处理的废水排入道路和下水道。

3.3 运输泥土、泥浆、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做到装卸适量,车箱加盖,严禁余泥渣土污染路面和沿途漏洒,污染道路和环境。严格执行(深建字[1997]185号)《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的若干规定》。

3.4 禁止把建筑垃圾、泥土倒入生活垃圾桶或沟渠等非指定的场地。

第四章洞内文明施工管理

4.1 洞内的电、风、水管路、轨道的布置,严格按洞内管线平面布置图进行整齐布置。

4.2 洞内轨道轨枕的铺设间距不大于0.7m,轨枕长度应为轨距加0.6m,上下平整,道岔处铺设长枕木,并且加密。

4.3 线路道床应平整坚实,曲线上的轨道外侧应加高、加宽,轨距允许误差在-2~+6mm以内。

4.4 双线段应保持车辆间距不小于400mm;车辆距隧道壁、人行步道栏杆及电缆线不小于200mm;人行道宽不小于700mm。

4.5 洞内运输线路应设专人维修保养,线路两侧的废渣余料等应随时清除,保持洞内场地干净。

4.6 斗车的装料限高不得高于斗车顶部400mm,并且无大块石,装料不得超过斗车宽度;平板车高度不应大于1m,并有可靠固定措施,超宽不应大于150mm。

4.7 轨道外堆料距钢轨外缘不应小于500mm,高度不应大于1m,并在指定材料堆放地点分类堆码整齐。

4.8 隧道施工应设双回路电源,并有可靠的切断装置。照明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得大于36V。

4.9 36V变压器应设于安全、干燥处,机壳应接地。动力干线的每一支线必须设开关及保险丝具,不得在动力线上架挂照明设施。

4.10 动力、照明的配电箱应设专人管理,经常检查维修,严禁乱接电源,标示清楚。

4.11 洞内要保持充足的照明,交通要道、工作面和设备集中处应设置安全照明。

4.12 洞内管道安装顺直,接头严密,且不得妨碍交通运输作业。

4.13 隧道内通风应满足各施工作业面需要的最大风量,按每人每分钟供应新鲜空气3m3,风速0.12~0.25米/秒。风管安装顺直,接头严密,风口处应设置喷雾器。

4.14 洞内防有害气体

4.14.1 氧气含量按体积比不应小于20%;

4.14.2 每立方空气中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碳不应超过2mg;一氧化碳含量不大于2mg/m3;二氧化碳按体积比不应大于5‰;氮氧化合物(换算成NO2)含量不应大于5mg/m3。定期请防疫部门检测。

4.15 洞内在一定的长度设置集水井,在两侧设排水沟将水排入井中集中抽出洞外。

第五章环境保护

5.1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活动界限之外的植物、树木、都要尽力维持原状。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允许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等)污染土地、河流。

5.2 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其利用或被占用的土地上发生土壤冲蚀,防止由于工程施工而造成开挖料污染道路。开挖料按规定分选运至专门指定的存弃碴场堆放。

5.3 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整洁,应设置专人负责清理垃圾,并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5.4 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振动源(加工间、搅拌机等)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同时教育职工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不得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

5.5 在干燥地面和区间开挖土石方作业时,要及时洒水,保持土壤湿度;场内存放的土石方、大堆材料、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采取洒水或遮盖的措施,防止扬尘,以免污染环境。

第六章地下管线等的保护

6.1 施工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范围内的管线综合图,并作好实地探测,准确掌握正在运行中的各类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应迁改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

6.2 桩基施工时必须了解清楚正在运行的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埋置深度,在采取了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避免挖断或损伤,造成线路中断或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减少经济损失。

6.3 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不明管线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继续施工,立即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经理部领导,请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到现场察看,待弄清其性质时,按照有理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公路设施的保护

7.1 挖孔桩施工时,弃土要弃到指定点堆放,及时运走,防止雨后造成泥土流失污染道路和市容,影响周围环境。

7.2 明挖段围护桩开挖时,要保护好地面交通设施、地下各种管线设施,挖出的弃土立即运走,运输过程中,运输线路范围内遮盖或运输工具采用封闭式,装载量要适量,防止弃土溢出,污染道路,谁污染,谁负责。

7.3 工程完工后,要立即清除被占道路内施工时遗留的建筑垃圾,尽快恢复道路清洁,通知交管、城管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8.1 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文明施工大检查,同时不定期的抽查。对连续2个月评比第一的班组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8.2 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按照经理部制定的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3 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经济处罚:

8.3.1 末按规定佩戴工作卡的人员,处以50元的罚款。

8.3.2 凡末按安规要求安装电线路或使用电炊具者,除责令整改、没收电炊具外,每发现一次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8.3.3 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8.3.4 凡在非指定场所乱卸淤泥、渣土、建筑垃圾者,责令其立即清除所排卸的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每发现一车处以200元的罚款;

8.3.5 凡损伤或挖断地下电信、电力电缆、通信、电力线、地下管线者,对损伤者罚款200元;挖断者所在班组必须承担造成损失的50%,单位承担50%。单项工程分包单位挖断地下管线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第九章附则

9.1 本办法自二00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地铁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细则

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细则

地铁车站文明施工方案

地铁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哈尔滨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地铁文明施工管理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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