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契约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商品房出售给乙方,房产
2证号为 号,房屋面积为 m,经乙方对甲方所售房屋充分了解,现就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一、拟定该房屋成交价为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00元整),其中包括 号车库该栋楼房下。水、电户证,室内包括床四张、太阳能一台、空调一台、餐桌一套和六把椅子、客户沙发茶几一组、电视柜一组、洗衣机一台、衣柜四组、休闲沙发二张、床头柜和椅子二把,室内所有窗帘。
二、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契约之日乙方付购房定金壹万元整给甲方,余款叁拾万零贰仟元整在2012年10月20日之前,甲、乙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之日全部付清余款。甲方应在公历2012年 月 日之前交房屋钥匙给乙方,水电费由甲方负责结算清楚,不能留欠费给乙方(如果该房不买,定金不退,卖方不卖双倍罚款赔偿乙方)。
三、甲方必须随时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一切过户税费由乙方自负,过户日期由双方约定而定。如果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该房过不了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再甲方应提供水、电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问题,一概由甲方负责清理,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该房屋买卖成交后,甲、乙双方各付成交价1%的中介费(按中国统一标准)。
六、本契约一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反悔,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契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购房款总价20%的违约金。
七、本契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所一份,签字生效,立字为据,并产生法律效力(备注:本契约是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以备保存,如擅自涂改地方视为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所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