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教师指导要求
学生社会实践是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个环节。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本次寒假社会实践,特安排卢子敏、吴凯、刘玉、林珍四位老师进行整个实践过程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在指导寒假实践中要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所在单位纪律,对学生严格要求,全面负责。对违纪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经查实,可直接将寒假实践成绩定为不合格。
(二)教师在评定成绩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寒假实践成果评定标准从内容和格式上进行评判,保证实习成绩的合理性和严肃性,避免对实习成绩随意评判现象的发生。
(三)成绩确定后及时录入教务系统,进行成绩登记并打印出成绩单签字确认后交教务部门。
(四)保持上交资料的整洁,不得在上交资料中出现无关的字迹。
(五)成绩评定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情况,要对的上交资料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六)由专人负责对实习资料的安排和检查工作;批改结束后,应对实习报告的上交资料质量进行抽查;
(七)教师在实习报告批改过程中,应及时汇报出现的新问题,由教研室统一研究解决。
(八)具体指导安排为:10社区1班吴凯老师,10社区2班卢子敏老师,11社区1班林珍老师,11社区2班刘玉老师。
为保证整个实践指导有效进行,拟申请为每位指导教师补贴课时。每个班级申请课时补贴为12课时,共计申请补贴课时为48课时。
社区管理与服务教研室
2011年12月29日
《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教师指导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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