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2012学年寒假学生留宿手续的通知 各班班主任:
寒假将至,部分同学因工学结合等原因需假期留宿学校,为保证留宿工作顺利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留宿学生向系学工办提交由班主行签署同意意见的《计算机工程系假期留宿申请表》,并与系(部)与签订《留宿协议》。请各位班主任明确通知,12月21日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寒假留宿申请。
2、各班级于12月21日前将留宿学生汇总名单及书面申请交送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瞿飞飞老师处(信知楼-408办公室)进行审核,被批准留宿的学生于12月29日、30日到3号宿舍楼宿管公司办公室交纳水电等费用(男生150元/人、女生100元/人)确认留宿。
3、寒假住宿安排在南区,男生住3号宿舍楼,女生住11-13号宿舍楼,2012年1月10~11日入住,留宿学生凭交费收据领取钥匙及住宿胸卡,入住时收取钥匙押金50元。第六食堂开放(初定)。
4、凡已申请留宿并交纳水、电等费用的学生,如在寒假不留宿,则不退还已交费用。
5、申请留宿条件如下:
(1)计算机工程系全日制在籍建档贫困学生中(不含毕业生)需要工学结合的学生;
(2)因参与系内科研、培训及竞赛需留宿学生。
6、需提交相关材料:
(1)正式工作合同;
(2)由教研室主任签署的参与科研、培训及竞赛证明。
注:后勤公司办理留宿手续(以缴费为准)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过后一律不予办理。
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 附件:计算机工程系留宿申请表
《寒假留宿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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