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5月6日留校住宿学生安全保证书
1.已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并经家长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小台灯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不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3.不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以及其它种类火源。
4.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宿舍内不留宿异性。
5.不晚归,未经学校负责联系人(家长)许可,不准在外留宿,不留宿他人。
6.不在宿舍内或者外出酗酒、赌博、吸烟。
7.不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8.不参加任何性质的传销活动。
如果本人在假期在校住宿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本人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造成伤害事故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证人:(签名)
10商英班
日期:2012-4-30
《留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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