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作业
学号:02120107姓名:费蓉蓉成绩:_________
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
1、为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资委于2007年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请结合这一事实分析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属性。
答: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指它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在任何情况下都已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自然包含着反映生产力客观要求、商品关系及市场经济共同规律、现代国家及其职能等共性的一面,集中体现为经济法室社会本位法,是由社会经济的社会化所导致的国家管理、参与经济之法。《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中央企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指导意见重在充分认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第十八章国有资产管理法
2、下列哪些属于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ABD)
A.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支出
B.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C.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
D.国际组织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解析】:本题考核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选项AB正确。《审计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选项C错误。《审计法》第22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据此可知,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仅对其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而非对整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收支”包括收入与支持,而《审计法》第22条规定的“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仅指的支出的情况,不包括收入情况。
选项D正确。《审计法》第24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