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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在法医物证鉴定上的应用(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2 20:58: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遗传学在法医物证鉴定上的应用

陈倩仪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生物系,广东 广州 510310)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遗传学这门科学也得到空前的发展。遗传学知识的应用也愈来愈广泛。遗传学应用于法医物证鉴定工作上,在一定程度上给司法工作提供了处理、侦破案件的科学依据。本文从血型鉴定、DNA分析技术、肤纹三方面简述遗传学在法医工作上的应用。

关键词:遗传学;物证鉴定;血型;DNA分型技术;肤纹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医物证鉴定俗称人体物证鉴定,是指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其中遗传学知识的应用是最为重要的。

生物遗传的原理和规律,在法医学的亲权鉴定和个人鉴定等方面,有着它特殊的重要意义。人的遗传性状,都是由人体细胞内的基因决定的。一般来说,决定人的每一种遗传性状的一对基因,一个是来自父方,一个是来自母方,因此,子女的身材、相貌、行为、性格、肤纹、血型等性状,都与其父母有着或多或少相似的地方,这都是遵循了孟德尔遗传定律。所以,在司法工作中,对于各种案件,诸如谋杀案、强奸案、拐骗案、遗产继承案、失踪案、弃养案、以及怀疑医院错换婴儿案等,做一下亲权鉴定和个人鉴定,为处理和侦破这些案件提供充分和科学依据。

1 血型鉴定在亲权鉴定中的应用

在亲权鉴定或个人鉴定中,最常采取的是血型检验 血型是人体的一种遗传性状,是血液的个体特征。每一个人的血型都与其亲代有着密切的联系,是识别亲权的重要方法之一。一般用来鉴定亲生子女关系的血型系统主要有ABO系统、MN系统和Rh系统等红细胞血型,还有白细胞HLA系统等。 1.1 ABO血型系统

在血型鉴定中,最常用的是ABO血型系统。ABO血型的遗传在遗传学上是一种共显性遗传,受第9号染色体上的三个等位基因 IA、IB、i控制的[1]。每个人的一对同源染色体上都具有其中的两个基因,分别来自父母各一个。这三个等位基因,可随机产生6种基因组合。在这6种基因型中,IA、IB对i均为显性基因,i为隐性基因,IA、IB为共显性 基因。所以ABO血型和表现型就只有A、B、AB和O血型了。其基因型和血型对照见表1。

表1 ABO血型和基因型对照表[1]

表现型(血型)

AB A B O

基因型 IAIB IA IA、IAi IB IB、IBi

ii 根据孟德尔分离定律的原理,我们在已知双亲血型的情况下,就可以估计出子女可能的血型和不可能的血型(见表2)。

表2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ABO血型遗传的关系

双亲血型 A×A A×O A×B

A×AB

B×B

B×O

B×AB

AB×O A、B AB、O

AB×AB A、B、AB

O

O×O O A、B、

AB 子女可能A、B、AB、A、A、B、A、O A、O B、O B、O

B AB 的血型 AB、O 子女不可A、

O O B、AB B、AB —— A、AB

AB 能的血型

1.2 MN血型系统

MN血型的遗传也是一个共显性遗传,它是由4号染色体上的一对等位基因M和N控制的,这两个基因是共显性基因[1],可以组合成三种基因型MM、MN、NN,分别产生三种表现型血型,即M、MN、N血型。根据孟德尔遗传规律,MN血型也是可以遗传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型遗传关系见表3。

表3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MN血型遗传关系

父母的血型 子女可能的血型 M×M M

M×N MN

N×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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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凶杀案或伤害性案件中,DNA证据可用于对案情的分析,确定死者为他杀还是自杀,以此为侦查工作立案与否提供依据,保障侦查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进行[7]。刑事案件作为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无法重现,这一不可重复性决定了它的复杂性。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侦查人员在初步认定案情时,有可能因为一系列原因做出错误的判断,若把正常死亡的事件作为刑事案件来侦查,无疑会导致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若真正的刑事案件被错误认定为自杀案件来处理,就会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甚至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在一些案件中,通过运用法医DNA检验技术,可有助于侦查人员分析案情,确定案件性质,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2.2.2 缩小排查范围

血迹是命案现场出现率较高的一种特殊痕迹。通过对现场血迹的DNA检验,可检测出血迹是被害人的,还是他人的,从而推断出罪犯在作案过程中是否受伤,可以为侦查机关的排查工作提供线索,从而缩小排查范围,为侦查机关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7]。 2.2.3 尸源的认定

确定死者身份是刑事侦查工作中常面临的问题,只有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才能围绕着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下一步的侦查工作[7]。但在实际工作中,侦查人员遇到的无名尸体多数是浮尸、碎尸、腐尸、焦尸,甚至骨化、干尸、巨人观、鞣尸等特殊尸体现象。这些尸体或高度腐烂,或面目全非,或无法找到完整尸身。这些情况下,即使是死者家属也难以辨认,借助法医DNA检验技术,将无名尸骨与可能的双亲或子女做亲子鉴定,或与信息库中已有DNA信息对比,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查清死者身份。 2.2.4 判定案件性质

在强奸案件中,法医DNA检验技术可以有效地对混合标本进行鉴定[7]。这一作用在刑事侦查中主要是用于案件的案情分析及案件性质的认定上,通过对现场收集到的混合斑检材的检验,以此确定被害人是否被强奸或者是否被轮奸。 2.2.5 亲权鉴定

7通过检验子代与亲代的DNA,看它是否符合遗传规律,就可以确定子代与亲代是否具有亲权关系[]。由于每个人细胞核的DNA都分别来自父母双方,于是通过母-子-父的三联检验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祖孙间及叔侄间的DNA相似度约为25%,表亲或堂亲间的DNA相似度约为17.5%,父母与子女间DNA相似度约为50%,亲兄弟或亲姐妹间DNA相似度为25%~99%,同卵双胞胎的DNA相似度可达100%。

在有些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中,通过这一技术的运用,就能够确定可能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侦查人员利用这一线索能够锁定犯罪嫌疑人,最终侦破案件。 2.2.6 确定死者死亡时间

在侦查实践中,确定死者死亡时间对侦查破案起着重要作用。死者的死亡时间一般就是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确定作案时间能在排除、确认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发挥作用[7]。人在死亡以后,由于DNA内切酶会不断被激活,DNA的数量会随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地降低,并且会呈现一定的规律性,检验技术人员通过掌握这一规律,通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死者DNA数量的检验就能够确定死者确切的死亡时间[7]。

另外,随着生物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今法医DNA检验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不再仅仅局限于对人体各种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检材的检验。这一技术已经逐步运用于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生物物证,如通过对尸体上昆虫DNA的分析[8]就可以鉴定出昆虫的种类,再通过对该种昆虫在各生长阶段形态特征的分析,根据其生长发育的形态变化就可以断定死者的死亡时间,从而为侦查提供证据和线索。 2.2.7 为认定罪犯提供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犯罪时,必然会在犯罪现场带走一些东西原不属于他的东西,如:被害人的体液、毛发、贵重物品等,亦会留下一些属于他的东西,如:体液、毛发、指纹等。通过对犯罪现场残留的体液、毛发、精液等物质与犯罪嫌疑人身上取得的生物检材进行同一认定,从而认定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其身上或随身物品上会从犯罪现场带走被害人的血液、毛发、体液等物质,对这些生物检材与被害人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的同一认定,对特定案件的犯罪嫌疑者进行个人识别。

3 肤纹检测在法医物证鉴定中的应用

肤纹是灵长类动物特有的性状。人类肤纹包括指纹、掌纹和足纹,是人类外露的生物学性状。根据遗传学规律,人的手指、脚趾、手掌、脚掌等皮肤上的某些特定部位的纹理图形,从胚胎第13周开始发育至第19周形成,以后终生不变。目前为止的研究表明,肤纹的形成过程是受到遗传因子和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属于多基因遗传,并猜测控制肤纹的基因位点在第

21、22号染色体及性染色体上[9]。目前找到的基因位点[9]有:定位于7q33上的IDP 基因,定位于1q42.2上的TFRC 基因,定位于5q14.1上的FRC基因。

肤纹的应用相当广泛,如医学上的辅助诊断[10](如:唐氏症)、族群肤纹的多样性研究、各民族间的遗传距离等。而因为肤纹的终身稳定性及每人各异的特征,肤纹检查在个体鉴别、公安刑侦、群体遗传等方面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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