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11月17—18日在中南民族大学田径场举行(11月17日上午8:30开幕式,11月18日下午4:30闭幕式)。
二、参赛单位:
1、学生:本科生以学院为单位
2、研究生:以个人名义参赛。
3、教工:以学院、部、馆(含图书馆、附属小学)、机关(含党群、行政)、后勤为单位。
三、宗旨:
传承民族文化 弘扬奥运精神 构建多彩校园
四、竞赛分组:
1、学生组:学生男子组、学生女子组。
2、研究生组:研究生男子组、研究生女子组。
3、教工组:按年龄分男、女青年组(29岁以下);男、女中年组(30-49岁);男、女老年组(50岁以上)六个组别。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组竞赛项目:
(1)田径学生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110m中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7.26kg)、4×100m接力。
(2)田径学生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1 100m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4kg)、4×100m接力。
(3)学生趣味混合团体竞赛项目:8×200m接力、定点投篮、定点射门、拔河、武术、4×50米混合游泳接力(新增项目)、翻树叶(新增项目)、健美操(新增项目)。
(4)学生组球类竞赛项目:男、女子羽毛球团体比赛;男、女子乒乓球团体比赛;男、女子三人制篮球比赛;毽球团体赛;网球团体比赛;男子7人制足球比赛。
(5)学生组中国象棋个人赛;学生台球双打比赛。
(6)表演项目:高脚竞速50米;板鞋竞速50米。参加者为体育学院学生。
2、研究生组竞赛项目:
(1)田径研究生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跳远。 (2)田径研究生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跳远。 (3)研究生组球类竞赛项目:男、女子三人制篮球赛;男、女羽毛球个人赛;中国象棋个人赛;台球个人赛;男、女乒乓球个人赛。
3、教工组竞赛项目:
(1)教工男子青年组(29岁以下):100m、铅球(7.26kg)、一分钟跳绳、自行车慢骑。
(2)教工男子中年组(30-49岁):铅球(5kg)、一分钟跳绳、自行车慢骑、手球掷准。
(3)教工男子老年组(50岁以上):铅球(4kg)、一分钟跳绳、自行车慢骑、手球掷准。
2 (4)教工女子青年组(29岁以下):100m、铅球(4kg)、一分钟跳绳、自行车慢骑。
(5)教工女子中年组(30-49岁):铅球(4kg)、一分钟跳绳、自行车慢骑、手球掷准。
(6)教工女子老年组(50岁以上):铅球(4kg)、一分钟跳绳、自行车慢骑、手球掷准。
六、报名方法:
1、学生组:田径项目运动员每人可报二项,每项限报二人,另可兼报接力。
2、其它项目按各项规定参赛队、人数报名。
3、学生组中国象棋个人赛,每单位限报2人;学生组台球双打比赛,每单位限报两队。
4、研究生组田径项目、三人制篮球赛、羽毛球个人赛、台球个人赛、乒乓球个人赛、中国象棋个人赛等报名人数、队数不限。
5、教工组:青年组每人可报二项,每项限报三人,其他年龄组不限报名人数。
6、各单位限报领队一人(本单位领导),教练员若干人。
7、凡在校学生和在册教工身体健康者(经医务部门体检合格,证明适合所参赛项目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8、各单位必须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报名表(学生分男女田径、混合团体、球类、中国象棋、台球;研究生分男女田径、球类;教工按年龄、男女分别填写)发送至邮箱gyfwh@sina.com,并打印
3 纸质报名表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学生组于2011年11月10日前送交体育学院;教工组于2011年11月10日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审核。如逾期不报者以弃权处理。报名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换项目和运动员,也不得增报和补报。
七、竞赛办法:
1、田径竞赛规则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附:短距离径赛项目人工计时,成绩读取为百分之10秒。成绩相等,以终点裁判判定名次为准。
2、学生组男、女径赛项目中100m、200m、400m采用分组预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如成绩相等超过八名时则对成绩相等的运动员举行附加赛,学生组其他径赛项目均采用预决赛决定名次。
3、研究生组男、女径赛项目除(100米)均采用预决赛决定名次;100米项目分组预赛,按成绩录取前六名参加决赛。
4、教工各组径赛项目均采用分组预决赛,田赛项目均采用三次试跳或试掷决定名次。
5、各组径赛的预赛、决赛分组、道次,田赛的各项目比赛次序均由大会编排记录组统一抽签决定。
6、学生组、研究生组田径项目比赛,必须佩带大会规定的号码布,无号码布者及未报名者,均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各单位自备。
7、径赛项目提前10分钟到起点处检录,田赛项目提前20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
8、田赛跳高升高计划和三级跳远起跳距离:
4 (1)学生男子组跳高:1.4m起跳,每次升高5cm;1.6m以上每次升高3cm。
(2)学生女子组跳高:1.0m起跳,每次升高3cm。 (3)学生男子组三级跳远起跳距离为9m,女子为7m。
9、比赛中,如对该项比赛的裁判发生异议时,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单位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诉讼。
10、学生组组某项不足8人,教工组某项不足4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11、趣味混合团体项目、球类项目、中国象棋及台球竞赛规则可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
12、学生组8×200m接力、4×50米混合游泳接力采用分组预决赛。球类项目、中国象棋、台球、定点射门、定点投篮、拔河均采用淘汰赛(除网球外),由大会统一组织抽签。武术、翻树叶、健美操项目由大会统一组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13、所有学生组比赛项目,运动员须凭学生证参赛,并按各项之要求着装。
八、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1、学生男子组、女子组田径各项(含中国象棋个人赛,8×200m接力、台球双打比赛、4×50米混合游泳接力、翻树叶、健美操、武术)录取前八名,按
9、
7、
6、
5、
4、
3、
2、1计分;4×100m接力赛双倍计分;其他趣味混合团体项目、球类项目取前四名,按
9、
7、
6、5计分,所有参赛队分别计1分(除前四名外)。凡破校记录者发
5 破记录奖,双倍计分。
2、研究生组田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六名;其他球类项目取前六名,如某项不足6人(含6人)则减一录取名次;所得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3、教工组男女各项单项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六人则取前三名),不计团体总分。
4、学生团体总分按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录取前四名,男女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团体名次,总分多者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纪录(田径项目)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5、最佳组织奖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评议颁发。
九、有关要求和处罚规定
1、比赛中,出现冒名顶替、投机取巧者取消比赛资格,如若比赛结束,则追回奖品、取消名次,并大会通报批评。
2、比赛中,严禁通过不符合规则的方法帮助运动员,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的该项比赛资格。
3、严禁观众、运动员、教练员阻碍裁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一经发现,大会通报批评。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南民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十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南民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南民族大学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