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文 件
宁环办[2011]93号
关于印发《重点企业环境保护 工作档案建档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化工园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企业环境保护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要求,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建档要求》。现予印发,请各区县政府、化工园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迅速组织布署,请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城市自来水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单位和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按照《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建档要求》整编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其余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参照《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建档要求》,在保证建档内容不缺的前提下,建立简明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等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在遵照《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建档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增加附件所明确的补充内容。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根据管辖分工,负责对管辖企业的环境保护档案整编工作进行布署;市和区(县)环保
1 局的污染防治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档案整编工作进行指导;市和区(县)环境监察机构要将管辖企业的环境保护档案整编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促使其规范化、经常化;市和区(县)环保局相关业务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对管辖企业环境保护档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促使其做到客观正确。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建档要求
一、总体要求
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整编的总体要求是:资料台帐完整、监测记录连续、数据报表真实、审批文件齐全、归类装订规范,能全面反映企业环境保护情况。
二、时间范围
基础资料,应能反映企业建立以来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实施环境管理的基本状况;动态资料(建设项目新扩改、生产运行状况、环境保护工作数据报表、环境监测原始记录等)自2008年开始按本要求进行整编建档。
三、归档装订
企业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环境管理基础资料,可分类归档装订;建设项目新扩改、生产运行台账、环境保护工作数据报表、环境监测原始记录等企业环境管理动态资料,应分年度归档装订。
四、组成及主要内容
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由以下八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济发展概况。
1、企业名称、地址、性质、人数、面积、厂界周边自然状况;
2、企业建设投产时间、生产装置(设备)名称及数量、产品、产能、产值;
3、厂区总平面图,要标注废水(雨水、污水、假定净水)排放口和废气污染源的位置;
3
4、企业厂界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目标;
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年度产能、产值、利税,年度能源(水、电、气、煤、油等)消耗量、年度原材料使用量。
(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1、企业生产及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2、企业环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资质管理情况;
3、企业环境管理及环保设施操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情况;
4、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机制);
5、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6、企业环境保护资信度,包括: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结果、企业所获得的环保荣誉、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情况。
(三)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四)企业年度环保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一)1989年以后开工建设,近三年有生产行为的所有项目(含新、改、扩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及环评批复。
(二)主要污染处理设施(装置)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资料。
(三)环保“三同时”资料。包括:试生产申请及批复、环保部门的“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监督检查表和验收表。
(四)环保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第三部分,污染源管理
(一) 排污许可证(总量和浓度)正本、副本和年检证明。
(二)环境统计报表(年报、季报)。
4
(三)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年报)、变更申报表(月或季)。
(四)各种生产装置生产工艺图。
(五)污染源位置及环境保护设施设置情况。
1、雨水、污水和假定净水的收集处理装置的设置及管线布设线路图;
2、废水、废气排放口、噪声源的位置及监测点设置图;
3、固体废物堆存点、危险废物暂存点位置图。
(六)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管理台账。
1、废水排放,包括:各排口流量计记录、在线监测记录,企业自测(按照行业规范和环保部门要求监测的种类和频次进行监测)记录、报表和环保部门监督监测记录表;
2、废气排放,包括:各排口流量计记录、在线监测记录,企业自测(按照行业规范和环保部门要求监测的种类和频次进行监测)记录、报表和环保部门监督监测记录表;
3、噪声排放,包括:各噪声源源强,企业自测(按照界外噪声敏感点实际和环保部门要求监测的点位和频次进行监测)的厂界噪声记录、环保部门监督监测的厂界噪声记录;
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
(1)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的设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监测(包括企业自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情况;
(2)工业固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或处置情况报表; (3)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理的协议(合同),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置单位的资质证明。
5、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情况,包括:各类危险废物统计报表(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年报、半年报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年报、月报表)、危险废物转移交换申请表(含跨省转移书面
5 材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6、减排台帐:
(1)减排责任状或环保部门下达总量减排任务的文件(无减排任务的提供环保部门的确认函);
(2)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减排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减排设施运行记录,主要污染物排污强度与污染物减排核算情况);
(3)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置情况月报表。
(七)重金属污染防治。
1、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说明材料(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数量);
2、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证明材料;
3、重金属特征污染物自测资料及月报表;
4、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
5、企业年度环境报告书及发布情况证明;
6、环保部门每2月一次的监督监测报告。
(八)限期治理。
1、政府或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治理文件;
2、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的相关资料;
3、治理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资料;
4、政府或环保部门组织限期治理验收的资料;
5、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的淘汰、技改或关停情况。
(九)排污费缴纳。
1、环保部门下达的排污费缴纳通知书;
2、缴纳排污费收据复印件。
6 第四部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一)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设备维修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资料。
(二)主要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规程。
(三)污染处理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四)生产工况和污染物处理状况记录(包括:处理量、处理效率,处理前的浓度和处理后的排放情况等原始记录及监测报表。
(五)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固废焚烧装置的运行记录及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六)危险废物处置。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
2、焚烧处置设施改造、危废贮存库建设材料;
3、焚烧废渣处置报告、批复等(专业焚烧企业);
(七)在线监测和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运行情况及监测数据记录。
(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落实情况(排放口标志牌设置和废水、废气流量计等自动监控设备的现场照片)。
(九)分析监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计量检定记录。
(十)废水收集排放管网和在线自动监测仪器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第五部分,辐射安全管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正本、副本)及申办材料。
(二)现有辐射设备台帐。
1、放射性同位素点位示意图;
2、核素、数量、编码(指密封源)、活度记录台帐;
7
3、X射线装置点位示意图;
4、设备型号名称、数量记录。
(三)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1、辐射监测仪器名称、型号、购置时间和使用记录;
2、辐射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情况、个人剂量监测记录、体检结果等;
(四)年度辐射环境安全评估报告。
(五)年度辐射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部分,环境安全管理
(一)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污水、废气非正常排放,危险废物安全存放和辐射安全等)。
(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设施(包括应急防控措施、设施及能力等)。
(三)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装备及物资的配置及贮存情况。
(四)组织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的方案及实施记录。
(五)突发环境事件(故)的处置资料。
(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的总结材料。 第七部分,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一)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机构监督检查记录或留单。
(二)环境信访投诉及处理情况记录。
(三)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四)对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机构监督检查所提要求或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八部分,环保法规文件
适用于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相关政策性文件。
8 附件:
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保档案补充台账资料目录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保档案补充台账资料目录
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环保档案补充台账资料目录
9 附件1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保档案补充台账资料目录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参照“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格式)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3、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材料
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领证期间)
5、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台帐
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最近两年的联单)
7、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进、出)的相关合同、接受单位资质材料
8、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保部公告2009第55号 附2和表6.2)
9、危险废物贮存一年以上审批材料
10、危险废物入厂分析记录
11、危险废物处置设备、设施检查和维护记录
10 附件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保档案补充台账资料目录
1、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参照“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格式)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4、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材料
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最近2年的联单)
6、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的相关合同
7、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台帐
11 附件3
污水处理厂环保档案补充台帐资料目录
1、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报表
包括:主要指标统计表(月报、年报)、主要统计表中各类数据的基础支撑报表
2、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处置情况
包括:污泥日产量报表(含POS单)、污泥处置合同或协议、污泥转移联单、付款发票(收据)
3、污水处理厂药剂使用情况
包括:絮凝剂等药剂的购买合同、付款发票
4、污水处理厂用电量情况
包括:半年或年度耗电量情况汇总表、月度电费发票
5、上级主管部门经费拨入收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