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严防溺水》国旗下的讲话稿
——莫让生命付水流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我是102班的惠梦春
今天为我们升旗的是我们班的陈江、石林、许志晨三位同学。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莫让生命付水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魏征曾说过话,我今天想要把它略作改动:“水能维系生命,亦能夺去生命。”各位不要诧异于我的言语。下面请听我读一份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
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儿童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2011年的几起不同情况造成的溺水事件: 3.14下午福建闽侯实验中学几个学生到闽江游泳,结果一人溺水死亡。当晚家长不见孩子回去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听说第二天发现闽江边有个书包,然后下水打捞到孩子的尸体。
4月5日20时许,新疆阿克苏市发生一名儿童溺水身亡事件:该市红旗砖瓦厂旁水域内两儿童在一水坑旁戏水,一名7岁左右的小孩不幸掉入水坑内溺水身亡。
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捕鱼不幸溺水,导致2死1失踪。当天18时许, 安铺镇大烟楼村16岁的林XX、15岁的何XX和11岁的林XX,相约到九洲江下游安铺镇久受埇村河段捕鱼,不料发生溺水事故。3男孩因溺水失踪时间过长,已无生还机会,经搜寻打捞后找到2名溺水男孩尸体,仍有1人失踪。
2011年4月26日,安徽省六安市一所小学6年级的多名男生各自在家吃过午饭后,来到距离学校不远的淠河寿县段河边玩耍。一名男生在洗脸时不慎落水,其他人见状纷纷下水施救,危急时刻4名已经脱险学生手拉手救最先落水的男生,不幸5人均被急流冲走。后来5名学生的遗体虽被打捞上岸,但均已被确认死亡,尸体随后全部移至殡仪馆。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同学们,我们歌颂生命,因为生命是宝贵的,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美好的,它令我们的人生焕发出灼灼光彩。“生命”是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现实生活中那一件件本不该发生的的事件,那一幕幕因小失大而酿成的悲剧,是否让你有了刻骨的心痛?
一组组数据,实在让人触目惊心。有读者或许会问,难道这些溺水事故就不能避免吗?大量的人涌入小溪或水库中游泳,使得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有很多是可以避免的。
一、不要私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玩耍、游泳。不要在河塘边、围矿坝玩耍;不捡落入水中的物品;不去河塘钓鱼捞鱼。
二、游泳需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三、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身体,如果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
四、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
五、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六、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七、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或家长。
综上所述,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102班:惠梦春
20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