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流程
1、咨询了解情况;
2、拟办药店从业人员报名考取上岗培训合格证;
3、申请材料准备;
4、每月前5个工作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
5、当地食药监管局对材料格式与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发受理通知书。不符合,5日内发《补正材料通知书》;
6、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现场核查;
7、符合筹建条件的,公示7日,无特殊情况的,发同意筹建通知书;不同意筹建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8、验收材料准备齐全的,申办人提出筹建验收申请;
9、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县城药店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验收(或由市局委托县局验收),乡镇、村级药店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现场验收;
10、验收合格的,到市局领取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营业;
12、营业后30日内向盐城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GSP认证。
《开药店的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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