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工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协议,并办理签订手续。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不为乙方缴纳社会统筹保险。 3.乙方在工作期间自身发生意外(包括死亡、突发病等) 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工伤除外。
四、工作报酬
1.按双方商定的计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
2.合同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等全部归还后方可结算工资,若有遗失或不归还将照价赔偿,在工资中扣除。
五、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